近日有關日本埼玉縣警方以涉嫌誘拐女中學生的罪名逮捕了一名叫阪上裕明的37歲男子的新聞在中日兩國的朋友圈引起來一陣不同凡響的討論。
一說到誘拐普通人心中想的是這樣嬸的?
還是這樣嬸的?
而這次的誘拐則有些清新脫俗。
事情是這樣的,一名10多歲的初三兵庫少女,通過網絡認識了埼玉縣37歲的男子阪上裕明。這位兵庫縣的初三女學生從八月份開始,就在自己的推特上抱怨自己在家裡過的不開心,「想離家出走」...於是阪上裕明就在推特上給她留言:「來埼玉吧,學習的話我養你」。之後機會終於來了,在少女一次生氣的離家出走後,阪上裕明邀請她來找自己,並表示會給她提供住處,結果少女就去埼玉投奔了這位熱心網友。
看到這是不是覺得,一起妥妥的網絡少女被騙案。然鵝情況急轉直下,驚掉了一群吃瓜群眾的下巴。
阪上在車站接到來找自己的女學生之後,將她帶到自己旗下的租借房:給她安排了單間,包食宿和日常生活用品,不僅不限制她的人身自由,還可以隨意使用手機和外界聯繫,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好好學習宅建資格(日本的不動產資格證書的一種)。在這期間還有另外一名少女小夥伴也加入了學習的隊伍。
少女離家出走的第二天她的家人便報了案,埼玉縣警方以人口失蹤案展開調查,最後通過少女的推特,鎖定了跟她頻頻聯繫的可疑男子阪上裕明為嫌疑犯,並逮捕歸案。
對於調查,阪上表示自己是打算將來錄取她們進入自己公司工作,才為她們提供食宿,讓她們學習的。
隔著屏幕都能感受到新聞小姐姐的迷惑糾結之情啊。
這種套路誘拐,包吃包住還包工作,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好好學習,在中日兩國的朋友圈中也是炸開了鍋。甚至還有日本網友表示:如果學習就願意提供住處,三餐有保證並且負擔生活費,上網自由外出自由,還提供未來就業輔導,還可以給家人寫信,這種條件我可以啊。
在日本,不經監護人同意收留未成年人就會構成誘拐罪,所以儘管事發後女孩不斷為阪上辯解稱自己並沒有被誘拐,但是阪上依然構成了誘拐罪。
同時也提醒各位熱心網友千萬不要因為同情而收留未成年人,要永遠記住一條真理——遇到困難要找警察叔叔。
那麼問題來了你覺得這位大叔冤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