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李菁 通訊員 姚彥靜
忘年戀情侶未婚生子,因害怕支付醫療費用,兩人將病危女兒遺棄,雙雙獲刑。
9月18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普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項某某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被告人張某某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2020年3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未檢組在走訪醫院時獲悉,有一符合出院條件的外地滯留女童被遺棄在醫院約一年時間,父母銷聲匿跡。得到線索後,未檢組將該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同年5月,女童的父母項某某、張某某先後到案。
女童的父親項某某年近50歲,離異後,他獨自撫養與前妻的兩個孩子。母親張某某20歲出頭,十八歲時便與老鄉項某某相識。相差20多歲的二人在上海戀愛多年沒有領證,2016年,他們第一個兒子出生了。
到案後,二人對自己將女兒遺棄在醫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9年1月,張某某在上海某醫院產下第二個小孩——女嬰月月(化名)。由於早產,小小的月月患有支氣管肺炎、呼吸衰竭等疾病,一生下來就被送往新生兒重症監護室治療。起初,項某某和張某某還積極要求醫院予以治療,並承諾支付醫療費用。但聽說女兒的病很重後,面對高額的醫藥費,二人慢慢退縮了,互相推來推去,逐漸對月月放任不管。「我以為女兒病重撐不下去了,以後我沒有辦法面對,就選擇了逃避。」張某某接受訊問時坦白。
2019年3月底,張某某最後一次去醫院探望月月,此後,二人就再也沒有去過醫院了。儘管一直收到醫院的電話通知和催繳信件,二人都狠心告訴醫生沒錢給孩子治病,也拒絕來醫院。後來,他們索性直接不接醫院的電話,並將電話停機,兩人也因此事而分手。分手後,張某某帶著兒子回到老家,項某某負責兒子的撫養費,二人依舊保持聯繫。
雖然沒有收到治療費,但醫院仍然全力救治月月。幸運的是,在醫生的努力下,2019年8月,月月病情逐漸穩定,符合出院條件後轉入新生兒科普通病房。此後,醫院仍然想方設法聯繫其父母,但電話均無人接聽,往老家寄的掛號信,也都無人接受退回。月月就這樣在醫院裡生活了一年多的時間裡,直至案發,月月被送往上海市臨時看護中心進行臨時看護。
至案發,項某某和張某某共欠醫療費用30餘萬元。親子鑑定時,項某某和張某某看到了可愛的月月,知道了女兒健康狀況良好,他們紛紛流下了後悔的淚水。項某某坦言:「我以為她撐不下去了,我沒有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選擇拋棄女兒的行為是不對的。」二人均表示願意把小孩接回去撫養,並分期支付醫院的診療費。項某某承諾:「我們準備複合結婚,希望有機會繼續撫養孩子。」
普陀區檢察院認為,項某某、張某某對患病的女兒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二人均已涉嫌遺棄罪。2020年8月31日,項某某、張某某某因涉嫌遺棄罪被普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9月18日,該案在普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項某某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被告人張某某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