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
一段名為「成都4P」的視頻
在網上火熱傳播
畫面中2男2女
上演大尺度激情戲碼…
這段視頻在網上迅速傳開,「成都4P」也一度成為各大搜尋引擎熱門關鍵詞。
發布這段淫穢視頻的是一個網名叫「雪梨槍」的女主播,她也是這段視頻中的2名女性表演者之一。三名95後女孩、31段不堪入目的淫穢視頻、4萬餘人的「擁躉」……目的是為了使自己成為「網紅」。
近日,四川綿竹法院對案件作出了判決,林某已構成製造、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0萬元,沒收作案工具。
女主播「雪梨槍」是一名有近萬名微博粉絲的女網紅,從2015年底開始,她先後成為多個手機直播軟體的熱門女主播,擁有著4萬餘人的粉絲量,在圈內「名氣」不小。
警方調查後發現:這個網絡直播圈的「當紅女主播」為林某,21歲,四川德陽中江縣人,事發時暫住成都市區。
5月4日晚上8店,德陽、綿竹兩級警方組成的抓捕小組,在成都市金牛區某小區門口,將剛從阿聯杜拜旅行回來的林某某和王某,以及前來迎接她們的李某等三人當場抓獲。
這三個來自德陽中江的95後女孩,其家境都不算差,其中林某某家裡條件還較為不錯,父母有正當工作。但因為貪慕虛榮追求享樂,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林某大學畢業後在成都找了一份售貨員的工作,但覺得太累又不掙錢,沒幹多久就辭職了。後來,跟著別人做起了微商,但收益很一般。2015年底前後,林某某開始以「雪梨槍」的網名,「專心致志」地做起了網絡平臺的女主播。
為了更快地聚集「人氣」使自己成為「網紅」,牟取暴利。今年2月的一天,她夥同另外2男1女,在成都市區一處出租屋裡錄製了「成都4P」淫穢視頻。
經查實,被告人林某以牟利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終端等製作、傳播淫穢視頻共計31部,註冊會員達1100人以上,獲利達七萬五千餘元,其行為已構成製造、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11月23日下午,綿竹市人民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林某犯製造、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0萬元;作案工具手機、電腦等予以沒收
據介紹,根據我國的司法解釋:
1、通過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金額達到1萬元以上就構成了犯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數額達到5倍以上25倍以下,則處3——10年有期徒刑;
3、另外,註冊會員達到200人以上也構成了犯罪,即便沒有謀取利益,只要傳播面達到了200人以上也會構成犯罪。
網友評論:
@四層夾心:沒收作案工具幹的漂亮
@明天會更好-523:這下出大名了,全家也跟著出名了
@Liababy-overprotected:其實就是為了殺雞儆猴,規範直播行業。那些說百姓不百姓的,九年制義務教育就教會了你藐視法律?
@看你一臉想要的樣子:想掙錢可以,想紅也可以,不過要通過正當方法。
@蔡紫君怒那:賣肉主播low到爆~
來源:成都商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