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事主賀小姐(化名)來到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勒流派出所報案稱其遭遇詐騙,累計被騙約32萬元。據了解,事主是一名適婚女子,平時經常在交友軟體上認識新朋友,希望覓得良緣。
2020年10月份,賀小姐通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子,該男子以談戀愛的名義與其聊天,數日後雙方約在咖啡廳見面。男子表現大方得體,談吐幽默風趣,還自稱是清吧老闆,事主很快就被其吸引並確定了男女關係。多次約會中,男子經常在交流中透露賀小姐是自己的真愛,未來要與其結婚,事主信以為真。
交往期間,男子多次以生活拮据、生意周轉、朋友生病為由向賀小姐借錢「救急」,金額大至數萬元,小至幾十元不等。在「甜言蜜語」和結婚承諾的雙重轟炸下,賀小姐沒顧慮太多,悉數借給男子。
期間,為了取得賀小姐的信任,男子還以姐姐的名義虛構了一個微信號來與事主聊天,肯定其「弟媳」的身份,同時誘導賀小姐繼續借錢。賀小姐以為得到男方姐姐的認可,未來得到了保障,於是對男子的話深信不疑。
直至2021年1月底,賀小姐微信收到一個陌生的好友添加信息。該女子向事主透露自己也是受騙對象之一,稱其男友是個騙子,曾經騙了她3萬元。男子其實已婚並育有兩子。
發現真相的事主沒有馬上拆穿男子已婚身份,則是不停地催促其還錢,可惜男子並未正面回復,還不停問事主借錢。賀小姐深知追討無果後,立即報警求助。
交往期間,事主前後共給男友轉帳30餘次,累計被騙金額約32萬元,其中大部分都是借貸得來的錢財。「當時已經沒錢了,我還去借貸平臺借錢給他,沒想到是個渣男!」賀小姐傷心的跟民警說到。
接報民警迅速根據賀小姐提供的情況,立案開展偵查,確定嫌疑人黃某(男,26歲,順德人)身份信息後,立刻前往其住所將其抓獲。經查,黃某交代,因平時花錢大手大腳又失業在家,沒經濟來源,所以騙來的錢都用於日常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