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接下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近期黃柏轄區內因打架被公安機關處罰的案件,看看他們的成本有多高!!!
2019年3月24日14時許,劉某與楊某及其妻子謝某因送盒飯給司機爭搶生意發生糾紛,現場劉某與楊某、謝某發生拉扯,拉扯過程中謝某將劉某推進馬路邊的水泥溝裡,劉某摔下水泥水溝造成腰部、頭部等部位不同程度受傷,隨後劉某的嬸嬸與妯娌來到現場再次與楊某發生拉扯。
經瑞金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劉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最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劉某和謝某在黃柏派出所的民警調解下達成調解,謝某賠償劉某醫藥費、誤工費等所有費用合計人民幣76000元。
2019年4月29日16時許,在瑞金市黃柏鄉柏村村店前小組,因贍養母親問題,謝某一與其二哥謝某二發生口角,在此過程中,謝某二用拳頭對謝某一頭部、左眼等部位進行毆打,造成謝某一左眼等部位受傷,最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規定,謝某二向謝一進行書面道歉,並賠償謝某一醫藥費等費用合人民幣1200元。2019年5月21日9時30分,鮑坊村朱某以倉庫多次被淹是因李某家排水系統未建好為由,前往李某家與其理論,期間雙方發生爭執相互拉扯,進而互毆,導致李某右手手背淤青,左手輕微腫脹,朱某胸口、左腋下被抓傷。
後經瑞金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朱某的損傷程度未達輕微傷,李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瑞金市公安局對朱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
看完以上幾個案件,他們都是因為打架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不得不說打架的風險和成本是真的很高。
▍編輯:江南沐雨|審核:紅都書生
▍來源:平安黃柏
▍整理:瑞金網(www.ruijin.com)
請勿打架,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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