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建水坡頭司法所的調解室裡,來自建水縣法院的法官正在開庭審理一起損害賠償民事案件。
案件當事人是一對已經年過四十的兄妹。這對兄妹因為20多年前家庭矛盾,積怨已久,一直不能和睦相處。
2014年10月,妹妹因修建家門前的擋牆,未徵得大哥同意就擅自將屬於大哥的石頭用了,大哥一氣之下,跑到妹妹的草果地裡,將妹妹用來給草果遮陰的雜木樹砍壞30餘株,並且在妹妹的草果地栽下了杉木樹,並揚言還要去栽種妹妹的那塊草果地。
村委會、司法所得知情況後,分別進行了調解,但是都以失敗告終。因為,該案子背後牽涉最重要的問題是家庭的分家及老人贍養問題。為此,司法所工作人員通過法律援助方式,幫助妹妹到法院以損害賠償起訴哥哥,希望能通過訴訟程序給兄妹倆搭建一個解決問題的平臺。
建水縣法院民一庭在收到起訴狀後,開庭前和司法所工作人員到雙方家裡進行了調查了解,並認真聽取了村民小組長、當事人父母等人意見。經過調查了解,辦案人員一致認為本案的關鍵是在兄妹倆關於財產分配及老人贍養的家庭矛盾糾紛上,只有解決好家庭矛盾糾紛才能徹底解決雙方當事人的矛盾。因此,法院決定到坡頭司法所開庭。
開庭現場,法官特意通知了他們的父母、二哥到庭,經過長達近4個小時的庭審,隨著事實逐漸清楚,法官及時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就該家庭的老人贍養及財產分配方面達成協議。妹妹當即撤訴,一樁持續多年的家庭矛盾糾紛終於順利解決。
本報通訊員 孫澤 許燕飛報導
責編|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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