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上午10點,蘭海高速公路交警大隊八中隊民警,在檢查一輛懸掛了廣西牌照的五菱麵包車時,發現駕駛員面對民警的檢查,顯得十分的緊張。
蘭海高速交警大隊 八中隊 民警 羅磊: 非常的緊張,周身都在抖,我就覺得他形跡可疑。當時我們還以為他沒有證件。我們就讓他出示證件。
就在駕駛員出示證件的過程中,民警聞到車上有一股很刺鼻的味道。隨後,民警對其車輛進行了檢查。
師傅你拉的什麼,這是什麼東西,我不知道,貓頭鷹啊,嗯,你從哪裡拉來的,四川。你曉不曉得這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私人是不能隨意買賣、運輸的。
蘭海高速交警大隊 八中隊 民警 羅磊: 我們對詢問他都無法提供合法的手續。他說是從甘肅拉過來的,準備拉到廣西,數量大概有50隻。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貓頭鷹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能私自運輸、販賣。由於車輛駕駛員不能提供相應的手續,因此,民警立即扣押了車輛,並將駕駛員熊某帶回中隊,同時通知森林公安前來調查。
蘭海高速交警大隊 八中隊 民警 羅磊: 後頭查實是貓頭鷹,我們就移交給森林公安。
看著這些可憐的貓頭鷹,被如此當成商品販賣,心裡一陣的酸楚,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讓我們一起對野生動物商品說不。
目前,案件已經移交至遵義市森林公安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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