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凌晨,義烏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接到報警:ktv內有人打架。接警後,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
派出所將參與打架人員帶回派出所調查。11月12日,王某某與朋友在ktv喝酒唱歌,中途因話筒沒電,便拿著話筒找服務生換電池,正好遇上了從門口經過的甘某某。
沒想到,一次相互對視,引發了一場打架事件。
「當時我就看了他一眼,以為他是服務生,想讓他幫我換電池,可是他說他不是,我看他挺囂張,當時就罵他了,並把手裡的話筒砸了示威。」 王某某交代,兩人互罵不久,自己情緒控制不住後對著甘某某踹了一腳,隨後兩人扭打了起來。
(王某某扔掉話筒)
此時,聞聲而來的曾某某見朋友王某某被打,二話不說上前拉扯甘某某頭髮.
所幸,打架雙方及時被人勸下,未造成嚴重後果。王某某、曾某某以及甘某某因涉嫌毆打他人被警方行政拘留3日。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 日至 15 日拘留 + 500 元至 1000 元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輕傷的打架成本=3 年以下有期徒刑 +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重傷的打架成本=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打架附加成本= 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 + 律師費 + 醫藥費 + 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等遭受更大損失。
當發生爭執、爭吵時,雙方應多忍忍,人與人之間多留一份寬容才能多一絲清涼,這樣就能和氣處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在吃飯喝酒時應根據自己的酒量,進行適度飲酒,切忌酒後情緒高漲,頭腦不清,導致發生「流血」案件。切忌意氣用事,以致悔恨終生。遇有糾紛無法解決時,可撥打110報警求助,或就近尋求巡防人員幹預製止。
來源:義烏公安 | 編輯:毛康莉 | 責任編輯:何昊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