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1月10日訊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和婷婷 實習生 彭叢梅 )樟腦油,別名樟樹油,屬危險化學品,是一種有毒化合物,易燃,遇高熱、明火、氧化劑有引起燃燒的危險。日前,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進駐常德市開展「回頭看」督察期間,對漢壽縣「散、亂、汙」企業整治工作進行了現場督察,發現漢壽縣整治工作不到位,仍有多家木材加工企業違規擴大經營範圍生產樟腦油。
根據湖南省和常德市「散亂汙」企業整治工作方案安排,漢壽縣從2019年10月開始在全縣開展了「散亂汙」企業整治工作,通過集中摸排,共整治「散亂汙」企業21家,其中,涉及樟腦油生產的只有軍山鋪鎮2家企業,全部進行了關停取締。但督察發現,漢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全縣樟腦油生產企業底數不清,「散亂汙」企業整治工作推進不實,督察進駐時,仍有13家企業在繼續生產樟腦油。
從督察情況來看,這些樟腦油生產企業絕大部分經營範圍為木材加工,不具備樟腦油生產許可。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管不到位,督察抽查的軍山鋪等鄉鎮4家木材加工企業,均存在超經營範圍生產問題。同時也未辦理國土、規劃、安全、環保手續。
現場抽查的4家樟腦油生產企業,均採用未建設汙染防治設施的燃煤小鍋爐,含有大量二氧化硫、粉塵等汙染物的煙氣直接排放;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高濃度有機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排外環境,現場所見,受納水體黑臭現象明顯,採樣監測,外排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4640毫克/升(標準100毫克/升);現場環境混亂,粉塵、噪音汙染嚴重,物料、燃煤隨意堆放,跑冒滴漏嚴重,也未配套建設任何安全防範措施,環境問題和安全隱患問題突出。
對此,督察組分析,漢壽縣工信部門「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意識不強,對轄區內多年存在的非法樟腦油生產企業監管不到位,「散亂汙」企業整治工作不嚴不實、底數不清,導致整治不到位。市場監管、生態環境及應急管理等部門對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和安全問題監管不到位、查處不力,企業環境問題和安全隱患突出。相關鄉鎮黨委政府對轄區內「散、亂、汙」企業整治工作重視不夠,排查工作不細緻,導致一些樟腦油生產企業未被列入整治清單進行整治。督察組表示,將督促常德市有關方面進一步核實情況、查清問題,並對存在的失職失責行為,督促依法依規查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