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6日)
中國臺灣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一棟14層樓建物發生火災
臺北市消防局立即派出55車179人到場救援
發生火災的大樓1至9層為錢櫃KTV
有部分唱歌民眾受困求援
截至26日16:05有消息稱
火災造成7人死亡
火災現場疏散200人(135男65女)
現場救出156人
臺北市消防局表示,現場勘查起火點有施工情形,業者指正在進行電梯整修作業,1月已向臺北市建管處申請。但排煙、灑水、消防警報、住警器、廣播系統等5項消防設備卻全部關閉,造成事發時無法運作,系嚴重人為疏失。
此次火災可以知道,消防設施被人為停用是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築消防設施在火災來臨時可以保證建築物消防安全和人員疏散安全,擅自關閉將被追究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規定: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單位將責令改正,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五一」長假即將來臨
消防部門溫馨提示:
在人員密集場所
各類安全隱患和風險交織疊加
一定要注意安全!
由於公眾娛樂場所內部可燃裝修材料比較多,且用電設備多而雜,一旦發生火災,普遍具有燃燒猛烈、蔓延迅速的特點,而且撲救困難,所以在娛樂場所一定要緊繃安全弦。
當我們進入KTV等娛樂場所
應該如何做才能預防火災保護自己呢?
1.牢記安全出口
進入人員密集的購物廣場、超市、KTV,入住酒店、賓館等公共場所後,先要注意觀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位置,牢記疏散標識箭頭指示的疏散方向。
2.不要去消防安全不完備的場所
不要去只有一個安全出口、營業期間安全門上鎖等不正規的場所;不去安全出口、安全梯、疏散通道、疏散樓梯等被阻塞或堆積雜物的場所。
3.不要隨意扔菸頭
在公共場所不要隨意將未熄滅的菸頭等帶有火種的物品扔在垃圾桶、綠化帶或過道上,成為引火源。
4.不要擺放易燃物
慶祝節日時不在室內空間擺放易燃可燃材料製作的裝飾品,不使用易燃可燃的裝飾材料和電器設備。
5.聽從引導疏散、不盲從
遇到火災首先第一時間撥打119報警電話。在公眾聚集場所遇到火災時,應根據工作人員引導進行疏散,不要盲目跟風,相互擁擠,以免發生擠壓踩踏事故。
7.積極舉報火災隱患
公民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積極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舉報。
8.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
保護消防設施,不佔用消防車通道,避讓消防車。歌舞廳、KTV房大多用易燃物裝修,一旦發生火災極易蔓延,並有大量的有毒氣體產生,給火場逃生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來源:綜合自中國消防、廣西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