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衝繩觀光,聊聊不一樣的日本故事
在日本租一輛車自駕是一件十分愜意的事情。日本良好的車輛性能和交通狀況給各個國家的遊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並不是所有國家的遊客都能夠在日本租車和駕車。其中也包括目前到日本人數最多的中國。
經常聽到中國遊客憤怒和不解的聲音:我連美國都自駕了,憑什麼到日本就不行了?甚至在此之前出現重大投訴,說日本的租車公司有國別歧視的嫌疑。
本文力圖通過文字和圖片的形式,把相對複雜的日本租車規則解釋給大家。
先說說什麼是國際駕照:國際駕照是1949年根據聯合國道路交通國際公約(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簡稱日內瓦條約),各加盟成員國之間互相承認,為本國居民所籤發的一種允許在加盟國之間使用的「國際駕駛許可(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簡稱IDP)」。有了IDP,在所有加盟國就可以憑持照駕駛所指定種類的車輛。目前IDP的加盟國約有96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和澳門。網上大都說必須要和本國駕照一起使用,這個是不正確的。
另外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是還有一個[維也納條約],籤署於1968年。這個在日本不被承認。
使用國際駕照在日本駕車從入國日開始最長一年之內有效。當然這個不適於長期在日本居住的人士。
在日本居住超過1年的情況,不得再使用國際駕照駕駛車輛。長期在日本生活的人士建議更換日本的駕照。
以下是日內瓦條約加盟國的名單。持有這些國家發行的國際駕照的,可以在日本進行駕車活動。
上述國家之外,還有一部分國家和地區因為同日本有籤署單邊協議,可以更加方便的在日本駕車:只需要提供本國駕照和日文翻譯件就可以了。
這就是所謂的5國1地區,分別是:瑞士,德國,法國,比利時,摩納哥,和臺灣。
日文翻譯件一般由日本駐這些國家和地區的使領館等機構發行。
總結如下圖:
對於國際駕照,需要參見以下流程和確認事項。
下面是國際駕照:就長這個樣子。
再發一個臺灣的樣圖。
日本業界也有聲音,採用同臺灣同樣的方式,對佔到訪日外國遊客4分之1的中國客人也開放租車業務。但隨後就被另外的意見反駁。原因也很簡單:以目前中國國內交通狀況和交通規則的遵守程度而言,面向中國遊客的租車業務不應該這麼早就放開。
對日本而言最感到恐怖的,是中國的同行人相比汽車優先的觀念。在日本十字路口讓走路的人優先通過已經成為理所當然的常識,無論什麼情況之下。
看來中國人在日本租車,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衝繩那些事兒原創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