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小美(化名)高挑秀麗,有一個交往已久的男友。和許多的未婚女孩一樣,她希望能和心愛的男友步入婚姻的殿堂,並得到雙方親友的祝福。然而,小美不能……因為一個秘密,讓她心中壓上一座大山。
對27歲的小美來說,湖北武漢江夏區流芳街九夫村是個有些陌生的地方,她在那裡出生,小時候就隨父母搬離了那裡。早在2010年,這座村莊就已拆遷,其所在地已歸東湖高新區佛祖嶺街管轄。而小美的戶口一直沒有遷移過。
小美說,她從來沒想過,自己會「被結婚」。直到2013年,她在老家堂嫂意外查詢到,小美的婚姻狀態一欄顯示為「離異」。
聽到這個消息,小美驚呆了。到底是誰,在冒用她的名義?又是為了什麼目的?
小美迅速到民政局查詢了自己「結婚」和「離婚」的檔案——看到一個完全不認識的男人和一個完全不認識的女人拍下的「她自己」的「結婚登記照」,小美覺得,這真是一個笑話。
記錄顯示,這名男子姓鄒,1985年出生,戶口所在地為江夏區紙坊街大橋村。小美的身份證倒是真實的,然而,結婚登記照上的那個女人,跟她的長相差別也是相當大!
小美還發現,兩個多月後,這兩個人就離婚了。理由是「感情不和」。但是,電腦列印的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手填的申請離婚登記聲明表上,鄒某的出生日期和身份證號都不一致。
小美繼續調查,一樁2010年的交易終於浮出水面——這一年,九夫村已被納入徵地拆遷範圍。小美家在村裡還有老房子和宅基地。小美的大伯找到她父母,稱小美三姐弟都是未婚,如果已經成家,得到的補償更多。
原來,按政策規定,未婚村民只能以非常優惠的價格購買40平米的還建房;已婚村民則能購買80平米的還建房。只需要通過中間人,支付手續費,他就能幫忙找到合適的對象辦理結婚手續,等補償拿到後,就可以離婚。大伯承諾,這些記錄事後可以消除掉,其他的人,根本不會查到,本人曾結過婚、離過異。
既然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小美的父母通過大伯找到了中間人劉某,提交了小美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等資料。
指標到手後,家裡並沒有為小美購買80平米的還建房,而是選擇了40平米的房子,多餘的補償面積折算成了現金。這個房子最後賣了9萬元,其中3萬元給了劉某做中介費,小美家留下了6萬元。
「劉某還說為了補償我,願意賠一套40平米的房子,但我堅決不要,只要刪除我的記錄。」小美說。但小美一直沒能如願以償。
江夏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表示,雙方都提交了身份證和戶口本,只要不是模樣差別太大,一般不會太懷疑。該局相關負責人稱,小美這種情況屬於冒名頂替,其家人是知情的。
小美的記錄,民政局表示無法刪除。他們建議小美走法律訴訟程序,通過法院起訴民政部門,要求刪除該記錄;或者向公安部門報案,舉報此事。
現在,小美已把這個秘密告訴了男友。雖然男友並不介意,但小美還是憂心忡忡,未來的公公婆婆會怎麼想?將來萬一和男友吵架,他會不會拿這個說事?
小美說,這條記錄已成為她人生當中抹不去的傷疤。
湖北典恆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對此事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民政部門有審核的義務,在發覺自己有過錯的行政行為後,應當進行撤銷。小美可要求民政部門撤銷這些記錄,協商不成,可以走行政訴訟的途徑。另外,未婚和離異兩種狀況,雖然本人都是單身,帶來的影響是不一樣的。比如,離異人士在出售自己房產時,如果房產可能涉及到婚後共同財產,就不好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