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的事兒經常出現,但如此瘋狂又無賴的女人並不多見。
這事兒說起來挺沒面子。5月10日,河北省故城縣公安交警大隊聯合縣巡特警大隊在邢德線青罕路段開展查處交通違法統一行動。
這是例行的行動。到了下午2點40分,執勤民警在對一輛電動四輪車女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查,見一個姓李的女人有酒駕嫌疑,要帶她去醫院抽血。可是,這個李女人不幹了。
令人想不到的是,這個潑婦居然舉手其打向執勤人員頭部,把帽子打落在地。
不知道民警被打是經常的事兒,還是民警心中默念著「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一類的名言警句,總之民警被打後沒啥大反應,對潑婦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民警要帶離她,這個潑婦不間歇地辱罵民警,繼續擊打民警,還把其中一名執勤人員的眼鏡打壞,手臂抓傷。
被帶上車上後,李女人居然還出手襲擊警員,受到民警的斥責後,又一臉無辜:我打人了嗎?我會打人嗎?
到了青罕鎮派出所,女人勉強完成對其抽血送檢。然而,她的表演沒有結束。
在派出所裡,這個女人沒有一點點的後悔。還是重蹈覆轍,再次出手襲擊民警,隨後依然是一臉無辜:我一個弱女子,我能打人嗎?可能嗎?
世界上總是有人裝瘋賣傻,這個女人裝得一本正經。想一想,她囂張到這種程度絕對不只是她個人的原因。
從接觸交警開始,民警們就沒有對其採取相應的約束措施,讓她感到了警察原來是一群軟蛋。
看了視頻上的記錄,她至少有4次對警察進行了襲擊,這就不是一般的襲警問題了,警察在她的心中,可以任意毆打。
我打你,你不敢還手,然後我不承認打,你們也不會把我怎麼樣,這大概是她的邏輯。
民警們想的可能是千萬別和這個無賴的女子扯。如果有一點對其約束行為被什麼人認為不合規,可能就要涉及違紀。因此寧願遭受皮肉之苦,也不沾上違紀的邊兒,那種事情是說不清楚的。
關於對犯罪嫌疑人,對違法行為人什麼時候採取什麼樣的措施,法律上政策上都有明文的規定,該採取措施而不採取措施是心裡沒有底氣的表現,這無異於助長了犯罪者的違法氣焰。
5月15日,衡水市對這個女人的血樣進行酒精含量進行了檢測,結果為78.9mg/100ml,李某已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這個結果,故城縣公安公安交警大隊依法對李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處罰。而她的襲警行為已經涉嫌妨害公務罪,故城縣公安局對李某刑事立案偵查。我不明白了,這個姓李的粗野女人,究竟是自己把自己送進了牢房,還是因為民警的過度文明,把她送上了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