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8日,我們的鄰居發生了這麼件事情:巴基斯坦逮捕了以從事間諜活動等罪名逮捕了Jadhav,並判處死刑。印度不服,向國際法院申訴。國際法院批准了Jadhav Case(India v.Pakistan)案中印度的臨時措施(provisional measure)的申請,要求巴基斯坦在法院最終判決以前不能對Jadhav執行死刑。
各位吃瓜群眾一定要問,這是個啥大新聞嗎?
咳咳,這個新聞可涉及到,
萬一你在別的國家被抓了,
你祖國馬麻可不可以派領事來看你。
廢話少說,先讓飄飄帶你們一起回顧下劇情。
Jadhav到底幹了什麼,飄飄不知道。
但「領事探訪被拒」是此次印度向國際法院起訴巴基斯坦的國際法依據所在。
5月8號,印度即以巴基斯坦逮捕和審判Jadhav違反了《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為由向ICJ提起訴訟,同時申請了臨時措施。
領事探訪是個啥呢?《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是這麼說的
簡言之,就是
萬一你要是在別的國家被抓了,
你的祖國馬麻是可以派領事過來看你的。
1998年至2003年ICJ審理了3個國家違背該條義務的案件(都與本案較為相似)。
ICJ認為這3個案件中的美國均違反了對領事的告知義務和對被逮捕人有權請求會見領事的告知義務。ICJ認為這件事很嚴重,它不僅是國家違反了國際法義務,還侵犯了公約賦予的個人權利。
中國在1979年加入了《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2009年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工作條例(意見草案)》(雖然到目前還沒正式出臺)。外交部設有涉外安全事務司,還有領事司(其中有領事保護處)。
中國目前在260多個國家設立使領館,保護、協助和服務海外的中國公民,包括大陸居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中國領事服務網上為海外的中國公民制定了《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
所以不管你在哪裡,祖國馬麻都在你身邊!
我們領事是每個中國人的堅強後盾~
美編:江沚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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