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0日上午,尋烏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在執勤過程中,查獲一名酒後駕駛且負案在逃人員。
當天上午11時許,尋烏交管大隊民警在城區南門口路段執勤過程中,發現一輛懸掛粵L牌照的皮卡車疑是報廢車,民警示意該車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開車的是一名青年男子,男子先是按照交警的示意搖下車窗,一股酒味立刻撲面而來,民警遂要求男子出示相關證件並下車進一步接受檢查,並對駕駛員古某某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39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民警現場通過警務通查詢系統對車輛進行查詢,證實該車確屬報廢車,對駕駛員進行身份驗證時,身份識別系統顯示古某某是一名網上逃犯,得知這一緊急情況後,民警立即對古某某進行控制並移交縣公安局作進一步處理。
經查,古某某在2017年2月18日,駕駛一輛無牌皮卡車故意撞壞他人麵包車及摩託車,造成他人五千餘元的經濟損失並逃離現場。因其一直未歸案,2017年2月27日,被尋烏縣公安局以故意損壞財物罪列為網上逃犯。2018年2月10日,古某某被尋烏縣公安局以故意損壞財物罪刑事拘留。交管大隊對古某某酒後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也將作出相應的罰款記分處罰。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觸犯了法律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縱是心存僥倖,也躲不開高科技警用裝備的「火眼金睛」。(來源:尋烏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