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星再醒來,是在醫院裡。警長說,虧了她在平臺上大吵大鬧,鄰居便報了警。警察趕到她住所查看時,瑞德還沒來得及離開現場,而她已昏睡著沉入了放滿水的浴缸中。瑞德說她服藥後吵著要入浴,他攔不住,也沒想到會出溺水事故。
張星急切地問:「你們放走了他?我的包,那張存儲卡還在嗎?」
了解了事情經過,警察安慰張星:「你不要急,很多細節他無法自圓其說,已被帶回警局接受調查,存儲卡的事我們會查。」
第三天,張星得知,瑞德在警察到來時,驚慌中竟將存儲卡吞入了體內,現在已經排了出來。警察用技術還原了照片上的數字,在無人接收、也無法退給寄件人的包裹中找到了那個快件,裡面是一根血跡斑斑的手工銅鏈,上面的血跡正是唐妮的。張星欣喜萬分:「那他能被定罪了?」
警官搖頭:「這個案子已經被陪審團宣判無罪,按照『一罪不二審』的法規,我們不能再以唐娜被殺案起訴他。所以,除非我們能找到他殺害律師或你丈夫的直接證據,否則我們無法制裁他。你放心,我們會繼續調查。在瑞德開給你的藥片中,我們已檢驗出強迷幻興奮藥劑,幸好你之前沒有吃,任何人吃了這種藥,都會出現危險的幻覺,就連煮咖啡、過馬路這樣平常的事,都會讓服藥人處在突發事故的危險中。所以,至少他將以蓄意傷害罪被起訴。」
「啊,我明白了,他一定是一直在等我出意外的消息,奇怪我怎麼還沒死,才來我家找我。」張星眼睛溼了,「那麼我丈夫,也是他這樣殺害的嗎?」
警官說:「你丈夫體內沒有迷幻藥劑,他不承認和陳博的死有關。我們還在找證據。你也再想想,看看還有什麼線索可以幫助我們。」
張星變得很沉默,整天若有所思。存儲卡在燈罩裡,而陳博吃藥的時間應該就在準備來機場接她前不久,那麼……幾天後,警察按已找到的那個包裹的特徵,集中搜查了律師死亡後三天內寄出的所有無法投遞的無主包裹,又發現了一個可疑的包裹。得知包裹中那把槍正是殺害律師的槍,而且手槍上還驗獲了一枚瑞德的指紋後,張星提出要見一次瑞德。
「這不符合規矩,」警官說,「一項謀殺加一項對你的謀殺未遂,就算沒有對你丈夫謀殺的證據,他也逃不了了,你放心。」
張星說:「不,我一定要讓他親口承認他對我丈夫犯下的罪。」
警官最終還是沒有同意她的要求。開庭那天,張星作為被害人上庭作證,面對瑞德辯護律師的提問,張星平靜地一一作答,無論律師怎麼刺激,她的情緒都波瀾不起,句句清晰地指控瑞德的惡行。作證結束後,張星起身,突然,她瞪著瑞德,開口就罵:「這個人,他根本就是畜牲!」
瑞德臉皮一跳,張星不顧法庭警告,繼續說,「是你殺了我丈夫!你以為我沒有證據嗎?我丈夫冒險拍下了你的罪證,但是也被你發現了他的喬裝打扮。那天,我丈夫正準備去機場接我,你突然造訪,你用你醫生的身份,假正勁地說他沒有按時吃藥,堅持要他吃了藥你才會走。我丈夫不了解這藥的副作用,為了儘快脫身,就吃了。我說錯了嗎?」
心浮氣躁的瑞德揮舞著手,張星繼續說:「像你這樣的人,根本沒人性,就是畜牲!」
瑞德一下子變得面目猙獰,掙扎著想撲出被告席:「不!你當然說錯了。他當著我的面假裝吃藥,又背著我把藥偷偷吐掉,他以為他很聰明,沒想到我能在他眼皮底下,把藥粉加到他吞藥的水裡。我是不會容許任何人背叛我的。唐妮想離開我,她就得死;律師想幫人讓我傾家蕩產,他就得死。你丈夫一來診所我就認出他了,我知道他在做陪審員時幫了我,我真心當他是朋友,幫他治病,誰知道他都是假裝的,他居然趁我對他毫不防備時,私配了我的診所鑰匙,在夜裡將我診所翻了個遍!他非死不可!」他瘋了似的咆哮著,被法警牢牢按住。
幾個月後,聽到瑞德被陪審團全票判定兩項謀殺罪、一項謀殺未遂罪成立時,張星一點也不介意自己因藐視法庭而被處罰的事,含淚在心裡默默說:「陳博,你終於將這個兇手繩之以法了。」這段時間她看了許多心理學方面的書,一個詞、一句話就會讓人失控。她想起了報上提到的唐娜和瑞德吵架時的這個詞,讓他失控,輕視他,才能讓這麼一個殘忍而自負的兇手說出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