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上了年紀的老太太在公交車上因為人多擁擠發生口角繼而動起手來。最終,一個被拉拽倒地掌骨骨折,一個因故意傷害被西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還要賠償對方4萬餘元經濟損失。
去年12月8日上午,在專13路公交車上,兩個老太太因為人多擁擠發生糾紛。車上的一位乘客目睹了事發經過:一個60多歲的老太太一邊往後門擠,一邊用兩隻胳膊左右推。擠到後門處時,和另一個80多歲的老太太發生了爭執,倆人互相用胳膊推搡對方,年輕一點的老太太還動手打在對方的臉上。公交車在自新路口東站到站開門後,年輕些的老太太下車時,轉身拉拽和自己發生糾紛的老太太,導致對方直接從車上摔了下去,倒在地上。
警方介入後查明,傷人的老太太姓張,今年68歲。被她拉拽受傷的老人81歲,倒地後右手掌骨骨折,經鑑定為輕傷二級。今年1月,張老太太經公安機關通知到案。
西城法院審理後認為,張老太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以懲處。鑑於她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到案,且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認定具有自首情節並依法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此外,張老太太還要賠償對方因受傷所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等經濟損失共計42000餘元。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編輯:陳紅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