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白青
最近,女星楊冪的一張偷拍照傳遍全網。
![]()
從照片可以看出,拍照的角度十分下流,自下而上,對於穿裙子的女性非常不友好,甚至有「猥褻」的嫌疑。
而這張照片出自何人之手呢?
出自於楊冪的部分粉絲之手。
有媒體曝光了偷拍者拍攝當天的情況。
出席活動的楊冪剛從車上下來,便被各種舉著的手機攝像頭圍住,因為現場有維持秩序的工作人員,一部分無法近身拍攝的粉絲,選擇「另闢蹊徑」,躲在遮蔽物後面偷拍。
大家可以看圖片感受一下:
![]()
說真的,得虧明星的內心足夠強大,習慣了各種偷拍、跟拍,但凡放在普通人身上,都是一陣子的噩夢。
面對從四面八方伸出來的偷拍攝像頭,真的令人頭皮發麻。
雖然作為明星的他們,已經習慣了各種聚光燈下的鏡頭,但並不能說明這種程度的偷拍,沒有問題。
反而是,有很大問題。
他們打著「喜歡」的名義,大行偷拍之事,將自己的偷拍行為合理化,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病態的滿足。
明星尚有工作人員、保鏢保護,但如果這種畸形的愛發生在普通人身上,是什麼後果呢?
![]()
就在去年,上海金山區的警察接到一起報案電話,原本以為只是一起普通入室偷竊案件,但隨著詢問的展開,「故事情節」發生了驚人的逆轉。
據報案人萬先生回憶說,自己跟平時一樣,正要把熱水送到女兒萬某房間時,他發現女兒房間的房門竟然是開著的。往常的這個時候,女兒都還在公司上班,不可能這個時候還在家裡待著。帶著疑惑,萬先生並沒有輕舉妄動,而是站在門口往房間看去,他發現一個陌生男人正在翻動女兒的物品。原本以為自己家遭了賊的萬先生在聽了「小偷」的描述後,不寒而慄。
原來這並不是什麼小偷,而是一個暗戀自己女兒的男人。自2017年在某飯店吃飯後偶遇了萬先生的女兒之後,便對萬某產生了好感。可是,面對自己的情感,他既沒有勇於向萬某表白,更沒有做出什麼追求的舉動,而是
將自己的喜歡變成「變態的跟蹤」。整整兩年的時間,他不僅經常去初見的那家飯店「偶遇」萬某,甚至還喬裝打扮跟蹤萬某。在跟蹤和暗中窺視下,該男子清楚地了解萬某的生活作息。並利用萬某上班的時候,撬開萬某的房門,企圖盜取萬某的私人用品,來滿足自己變態的欲望。這種打著「喜歡」之名的跟蹤窺視的變態行為,和楊冪某些粉絲的偷拍行為如出一轍。
他們口口聲聲說是為了愛對方,其實只不過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找的一塊遮羞布而已。他們不知道,他們的行為給他們「喜歡」的人帶來多大的煩惱和恐懼。
![]()
以「愛」之名,行猥瑣之事,這樣的「行為」不是愛,是變態。就拿我朋友之前的經歷來說,她在和前男友交往了半年之後,發現兩個人的相處並不和諧,就坦白跟男友說兩人不合適,不如做回朋友。對於正常的男人來說,面對女友「分手」的要求,一般只有兩種反應:直接以「死」要挾對方,說什麼離不開女方,沒有女方就活不下去,如果女方堅決要分手,他就去自殺。在男方的要挾下,女方哪還敢分手,生怕自己的舉動會刺激到對方,造成一條生命的逝去。可是利用「威脅」維持下去的戀愛關係,根本不健康。女方每天都活在痛苦之中,做任何事都要報備,不能有任何異性朋友,否則男方就會以「自殺」相要挾。其實這種情況不僅男方會有,之前就有報導說,也有女性以這種方式要挾自己的男友,從而達到把對方牢牢拴在自己身邊的目的。他們錯把自己變態的佔有欲,當成喜歡,
以卑鄙的手段來挾裹別人的人生,從而滿足自己的佔有欲。對於他們來說,對方並不是他們的愛人,而是的玩具,在沒有玩膩之前,他們怎麼肯輕易放手?
感情,本來應該是一件很乾淨的事,因為喜歡在一起,因為不愛而分開,一切唯心而已。
即便是單戀,即便是一個人默默的喜歡,也應該是一件純粹的事;
你可以默默地喜歡,但千萬不能打著「喜歡」的幌子,行「傷害」之事。喜歡也應該有一個界限,在界限之外,你可以大大方方去喜歡一個人;所以,無論你的喜歡是單戀,還是雙向,都要守住底線,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給喜歡的人一份安全,給自己的喜歡一份純粹,也給自己留一份尊嚴和做人的底線。
最後白青祝大家都能遇到一個真心相愛的人,不是單戀,而是相互喜歡。作者:白青,一個世俗撰稿人,風尚觀(ID:yiyuhezi)專欄作者。認認真真碼字,清清白白做人,生平不慕權與貴,願做半生一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