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縣公安局燕湖派出所破獲一起盜竊金項鍊案件,為受害人追回被盜金項鍊一條、金戒指一隻以及金耳環一對。令民警意想不到的是,犯罪嫌疑人鄧某(男,24歲,思界鄉人)居然是受害人農某(女)的男朋友。
現年24歲的鄧某,僅上了一年初中後便輟學外出打工,別看他年齡不大,但是他的孩子卻已經7歲了。雖然如此,不安分守己的他還是不時到外面花天酒地。
2015年8月,鄧某認識了在平南城區務工的雲南籍女子農某。兩人相識不久後,鄧某就不時到農某的出租屋中留宿。由於鄧某平時不務正業,他不時還叫農某給點零用錢。今年6月20日凌晨,鄧某從思界老家來到平南城區,兩人吃過宵夜後,於凌晨兩點許,來到了農某租住的出租屋。次日中午農某上班後,鄧某在幫農某晾曬衣服時,無意中發現農某晾掛在衣架的一條牛仔褲上有些硬物。好奇之下,鄧某翻開了該褲子的褲袋,發現裡面居然放著一條金項鍊、一隻金戒指和一對金耳環。一時賊心起的鄧某,馬上有了盜竊的想法。於是他順手就把褲袋的金首飾放進了自己的口袋……
中午離開時,鄧某駕駛摩託車把出租屋鑰匙拿給農某。回到家後,鄧某把偷來的金首飾藏好後,發現身上攜帶的鑰匙不見了。他估計應該是遺忘在農某的出租屋內,此時的他還打了個電話叫農某找找看。下午4時許,農某約鄧某一起去遊泳。於是兩人駕駛摩託車回到了農某的出租屋。在此過程中,農某發現了自己牛仔褲中的金首飾不翼而飛,於是拿起電話向公安機關報警……
接到警情後,燕湖派出所民警迅速來到現場。經初步勘查,民警發現該出租屋門窗都完好無損,推斷案件應為熟人作案。經向農某了解,除了鄧某外,她從未帶過任務人到自己的房間。為了調查清楚案件情況,民警隨後將鄧某傳喚到派出所進行詢問。一開始,鄧某拒不承認自己有盜竊行為。經過長時間的思想工作,21日凌晨時許,鄧某的心理防線終於崩潰……隨後,鄧某如實供認了自己因一時貪念起,盜竊了農某金首飾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鄧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