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記者從鎮江警方了解到,一男子醉駕被查後,竟報案聲稱遭到暴力執法,肋骨被打骨折。經過調查認定純屬誣陷,最終該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據悉,這是《江蘇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實施以來,首例因誣告執勤民警,對違法人員採取行政拘留措施的案件。
去年12月19日,44歲的男子王某來到潤州公安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投訴,稱被交警打得肋骨骨折。他說,12月14日凌晨5點多,他喝過酒之後在汽車中睡覺,被潤州交警發現。他與交警發生了肢體衝突。兩名交警用警棍捅了其腹部,導致其腹痛,後來去醫院檢查發現,左側一根肋骨骨折,因此要求追究交警的法律責任。接警民警十分重視,立即向分局領導匯報,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交警支隊。市交警支隊黨風廉政室立即成立調查小組,著手開展內部調查,但調查結果卻與王某所反映的情況大相逕庭。
12月14日凌晨,潤州交警大隊民警張蘇、代平接到電話報警,在味雅飯店附近有人涉嫌醉酒。他們趕到現場後發現,有輛汽車停在長江路由東向西的某處紅綠燈路口,車子處於發動狀態,一名男子坐在駕駛室內,民警敲打車窗也沒有反應。張蘇嘗試打開車門,由於這輛車年限較長,車門沒有自動落鎖功能,車門輕鬆就被打開,一股濃烈的酒味撲面而來。張蘇和代平叫醒王某後,將其攙扶出來,經過酒精測試儀檢測,王某達到了醉酒駕駛的標準;於是又按照法定程序,將其帶至醫院抽血檢測,經鑑定,王某體內酒精含量達到了169mg/100ml。執法交警明確表示,整個過程和環節十分規範,王某也沒有反抗,更談不上肢體衝突,所謂的暴力執法純粹是無端污衊。
王某向和平路派出所報案的同時,還多次撥打政府熱線,到市公安局信訪處舉報。
「我們的執法過程沒有瑕疵,當事人王某全程非常配合,他這麼說完全是誣賴!」當調查組向張蘇詢問情況時,張蘇顯得非常委屈。他告訴調查民警,處置民警全都佩戴了執法記錄儀,能完整反映事實經過。
調查民警立即著手調看執法記錄儀,16個小時的執法和監控視頻,反覆觀看了3遍2800多分鐘。民警很快發現,王某的舉報內容與視頻完全不吻合。鎮江交警支隊黨風廉政室立即將調查情況向潤州公安分局和平路派出所作了反饋。
在大量的證據面前,王某故意誣陷民警的事實客觀存在,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3款有關規定,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當聽到要被拘留時,王某瞬間仿佛「戲精」附體,立刻躺倒在派出所裡面,宣稱自己身體不舒服,需要送醫治療。雖然表演得很逼真,但王某仍然無法逃脫制裁。
目前,市交警支隊已向市公安局督察部門申請為被誣告的兩位民警正名。(胡冰心 紀軍 吳昊)
來源:金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