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只為社交
有人只圖清淨
有人把微信當做賺錢、行騙的工具
也有人利用微信的便利做著違法的事情
「講不聽」租號謀小利
成功的把自己
從往期的受害者變成幫兇
我聽說將自己的微信號出租給他人,可以每天收取40元的日租金,並且租金日結。
得知該消息後,考慮到,微信也用得很少,反正閒著也是閒著,不如拿來租給別人,好歹一個月還有1200元的收入。
隨即,便與一位微信網名叫「黃小芳」取得聯繫,並將自己實名註冊的微信號出租給了對方。
我每天也按時領取到了自己40元的租金。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嘗到甜頭的講不聽很快將這一「好消息」又告訴班上的其他朋友
於是,我們的租號大軍日益壯大起來,先後有12個朋友加入其中,但我完全沒有考慮到,這一舉動會把我帶到審訊室來。
不對,是把我們13個帶到審訊室來
租借帳號實施敲詐、散播黃賭毒等不良信息
「有閒人」尤其要警惕
隨著對QQ/微信帳號的安全管控持續加強,打擊力度持續加大,導致從事販賣、輔助註冊、解封等業務的「惡意號商」遭受重創。號源空間被大大壓縮,難以存活,「惡意號商」從而打起了「租借」帳號的主意。
他們的目標人群通常是社會上的「有閒人」,如學生、寶媽、自由職業者等,通過在網絡上發布「兼職」廣告,以每日幾十元至幾百元不等的高佣金價格吸引受害人主動將自己的帳號拱手相讓。
隨後,便利用租來的帳號實施欺詐、散播黃賭毒等不良信息,致使受害人身份信息被洩露和利用,個人或親朋好友資金受損,帳號封停,甚至因此承擔法律責任。
事實上,在《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中早已已明文規定,微信用戶擁有帳號的使用權,但不可以將帳號出租或轉讓給他人,也不可以租用或借用他人的微信帳號。
一是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虛假廣告不要信。若在QQ/微信平臺看到這樣的廣告,及時通過客戶端或者聯繫騰訊客服旗下的「騰訊110」小程序進行舉報;如已身陷其中,請報警求助。
二是保護好自身各類帳號和密碼,不租、不借、不出售,以防他人以你的名義從事非法活動。
三是增強法律意識,知法、懂法、守法,自覺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不參與「養號售號」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參與陌生人的資金往來交易。
四是遇到好友網上借錢時,應電話聯繫確認清楚後再決定是否借錢給對方,不要馬上相信,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生活中看到任何類似「租售微信」「出租收款碼」「借用身份證」等信息都要提高警惕,不要被一些蠅頭小利所迷惑;同時,如在微信或QQ平臺發現詐騙,請在微信/QQ客戶端渠道或前往「騰訊110」小程序舉報。
本想著把號租出去一個月賺點零花錢,
補貼生活費,現在吃飯徹底免費,好後悔啊,就不該貪圖小便宜,懷戀警導講對我的嘮嘮叨叨,當初給我普及的防詐騙知識,我要是聽進去、記清楚,今天的我哪會有戴「銀手鐲」的機會啊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