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又用封面圖騙大家進來了。但為了大家的安全,還是繼續閱讀本文吧。夏天的假日,相信很多的讀者朋友們帶著自己的家人、戀人一起去水上樂園遊玩。絕大部分的人認為在水上樂園對遊客的安全措施做的比較好,就算是出現了事故也應該能得到圓滿的賠償。但事實上真的會這樣嗎?讀完這篇內容後一定要告訴周圍的人。
水上樂園早就設好了逃避責任的準備
水上樂園雖然看起來很好玩,但實際上經常發生各種各樣的安全事故。最近一些韓國的水上樂園在經營危險的娛樂項目時,被暴利用齷蹉的小把戲將所有的事故責任推脫給遊客。這讓很多喜歡水上樂園的消費者仿佛挨上了一頭重棒。
金海市的L商家經營的水上樂園有一個叫「野外衝浪」的娛樂項目。該娛樂項目以每小時27公裡的速度每分鐘排出11萬升水量形成人工波浪,讓遊客在上面體驗刺激的衝浪。雖然這人工衝浪看起來很好玩,但經常有初學者被人工波浪排倒在地。
(圖:這就是水上樂園的人工衝浪)
如此危險的娛樂項目讓一名韓國女性受傷。該人在玩「野外衝浪」時不慎摔倒,捲入波浪後很快就昏厥,隨後被波浪衝到了牆上導致了腳踝骨折。但水上樂園卻拒絕承擔任何的賠償責任。理由是:遊客在玩娛樂設施時已經親手籤訂了「免責條款」。
原來,受傷的女遊客在玩娛樂設施之前籤訂了商家拿出來的「個人信息使用同意書」。籤約之前,該女遊客疑惑:『水上樂園為什麼要使用個人信息?』但覺得只是走走形式而已就草草的籤了字。後來才知道,她籤的其實是「發生事故,後果自負」的免責條款。
受傷的女遊客對商家的做法非常不滿。她主張當時根本沒有看到有免責條款,而且就算是有免責條款也應該要提前向遊客說明才對。但L水上樂園的負責人說:現在水上樂園如此籤訂免責條款是「潛規則」,我們只是跟著做罷了。
水上樂園看起來很不錯,但還是很危險的
結 語
媒體曝光了這件事之後,出事的樂天水上樂園表示要考慮對傷者的補償方案。但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在韓國玩水上娛樂設施的時候,一定不能隨便籤名。要是商家讓大家籤子的話,一定要細心閱讀裡面有沒有類似於「出了事故、後果自負」的免責條款。要是有的話,個人還是建議不要玩了。萬一受傷了就很難跟商家要賠償的。
看完圖,覺得有必要做實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