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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虧巡察組及時制止這樁非法買賣集體土地行為,有效杜絕了集體資產的流失,保護了我們大多數群眾的合法權益。」近日,在市委巡察機構的督促下,市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緊密聯動,及時有效制止了一宗非法轉讓(買賣)集體土地行為,並對主要涉事人進行刑事拘留。推動這一巡察成果轉化及時取信於民,市委巡察機構的工作成效受到廣大群眾的肯定和好評。
在今年7月份巡察東裡鎮期間,市委第三巡察組接到群眾舉報,該鎮東裡村委會北嶺南村三隊有關人員未經村民討論和相關部門同意,私自進行集體土地買賣並將土地買賣所得金私分。巡察組核實群眾反映情況後,馬上向市委巡察辦匯報。
市委巡察辦根據巡察工作有關要求及部門工作職能,向市自然資源局和市公安局分別發出巡察建議書,督促相關部門對非法轉讓(買賣)集體土地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根據市自然資源局現場勘察,該地塊位於東裡鎮東裡供電所西面,佔地面積為3.87畝,其中坑塘水面3.76畝,建制鎮0.11畝。2020年6月下旬,符某弄、符某豪未經相關部門批准,擅自擬定土地轉讓啟事,並於2020年7月1日採用暗標的方式對位於東裡鎮東裡村委會北嶺南村一塊集體土地進行拍賣。村民符某運以200萬元中標後,與北嶺南村村民籤訂土地轉讓協議書。
2020年7月4日,該村把土地轉讓(買賣)款平均分配給村民,每名群眾6217元。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有關規定。
9月4日,市公安局根據市自然資源局移交線索,對符某弄、符某豪等人非法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行為立案偵查。懾於多部門聯動執法的壓力,主要涉事人符某弄、符某豪分別於9月8日、9月11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市公安局已對主要涉事人採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此外,經過教育後,符某弄代表北嶺南村與符某運籤訂一份雙方自願解除土地轉讓協議書,並將200萬元中標款退回符某運,有效遏制了此宗非法轉讓(買賣)土地的行為,彰顯了巡察工作聚焦民生、解決民生問題的利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