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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媒體報導,去年陳沂在個人臉書上,針對「小豬」羅志祥透露自己將恢復過去「買專輯就可合照抱抱的傳統」開酸:「三拍五抱根本就是用肉體來斂財,想像一下這種行徑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羅志祥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導歉,昨日(8日)陳沂親自現身臺北地院出庭,強調自己只是針對藝人「三拍五抱」所衍生的社會現象做善意評論,並表示自己受寵若驚,「感謝羅天王看得起,挑中小咖的我」。
► 去年11月間,羅志祥透露自己將恢復「傳統」,歌迷買專輯便可「3張合照、5張抱抱」,結果被陳沂在臉書上酸他簡直就是「肉體斂財」、「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羅志祥得知消息後,請天地合娛樂製作公司代為聲明,指陳沂的言論明顯涉及公然侮辱及惡意誹謗,已委請律師搜證,保護藝人合法權益,事後更向陳沂提告求償200萬元,並登報導歉。
► 陳沂表示,她所針對的是羅志祥的行銷手法,而羅的粉絲大多數為國中生、高中生,很多人為了要跟羅合照抱抱,可能就不斷跟家裡面要零用錢、徹夜不回家排隊,造成嚴重的問題。陳沂表示自己並非指羅真的是賣淫小模,而是拋出一個問題,希望社會大眾一起討論這種「給錢就可以碰到身體」的做法,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
► 陳沂也表示對於被告,感覺到受寵若驚,「感謝羅天王看得起,挑中小咖的我」,並在受訪時強調希望大家能正視言論自由的重要,「不要怕被告就不敢對公共事務評論,而使言論自由受到鉗制。」。法官定下月12日開庭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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