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發生車禍,五人嚴重受傷!
計程車司機們營運為生,購買保險時一定要摸清其中的條條框框,萬一萬一真的不小心出了什麼事情卻遭到拒賠,損失是極其慘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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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的高先生是一名當地計程車司機,在武漢某人壽保險公司為自己的車子購買一份道路旅客承運人責任險,其中包括每個座位都有40萬的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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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不測風雲,2017年春節期間,高先生駕駛自己的計程車,載著一家人去走訪親戚,晚上在回家的路途中,由於天黑視線不是很好,以及當時的天氣有些霧雲,導致高先生的車子駕駛掉進河溝裡,造成車輛受損和車上五個人都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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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高先生立刻向保險公司報案,並且保留了現場的證據和整理醫院住院資料,但保險公司卻以「高先生載的是家屬」為由拒絕賠償。
其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高先生與車上乘客為親屬關係,沒有構成道路運輸合同關係,根據保險合同規定,非本保險合同所稱旅客的關係,導致事故發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保險公司一概不負責,所以保險公司沒有義務進行賠付。
對於保險公司的說法,高先生感到非常憤怒,因為自己購買的車險中包含了每個車座位的保險,並且每個月都繳納了保費,為什麼一出事後保險公司就不能賠付呢?
如果按照保險公司這樣的說法,那麼這輛計程車只能載乘客嗎?自己的家屬就要棄之不顧嗎?
對於這種情況,高先生最終選擇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例分析:看完了上面的案例後,相信不少朋友認為高先生有些冤屈了,畢竟自己花那麼多錢,為的是一份保障,卻不能夠享受保險所帶來的服務,所以很多人對於保險公司的做法不贊同,認為這有些不太地道。
所以我們購買車險時,一定要看清楚保險合同規定,尤其是免責條款,比如車輛在維修期間駕駛,也是會被保險公司拒賠的。
整體來說,儘管合同中有明文規定,但基於目前行業的現狀,一是制度不嚴格規定,二是保險公司業務員的行為不規範,比如業務員向投保人銷售保險時,未能明確告知合同中的免責條款,從而導致被保險人發生出險後被拒賠的場景。
最後,我們在購買車險的時候,一定要留意保險合同的注意事項,尤其是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並且選擇一些正規的保險公司,因為這些正規的保險公司保障比較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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