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特質卡」這個騙局,打著「中國夢」旗號進行詐騙,目前有一年多的時間了,許多人還在問「特質卡是不是真的?」利箭在出擊找了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12月30日公布的一起判決書,給參與者一個提醒「特質卡」是騙局!從判決中看到:
陳某權、郝某芬在長期參加「中境集團」、「83系統」等多個「民族資產解凍類」虛假項目仍未成功兌現,且明知部分項目已被司法機關查處的情況下,仍於2020年5月至6月間,合謀通過微信等方式設立「明道系統」,利用網絡大量發展會員,並在微信群內歪曲、庸俗化宣傳「中國夢」、「小康社會」等國家大政方針政策和社會熱點事件。
以掃描微信群內由唐某、王某某(均另案處理)等人提供的名稱為「U比生活」、「優貝」、「天天有魚」等大量二維碼(簡稱「特質卡」)進行實名認證,並支付1-2元不等錢款才能獲得特殊資質,進而領取「中國夢」等福報,且掃碼越多福報越多等為幌子,誘騙群內被害人頻繁掃上述「特質卡」二維碼支付錢款。
截止案發,被告人陳某權、郝某芬採取上述方式詐騙被害人掃碼支付錢款共計人民幣2.9萬餘元。
2020年7月17日、7月23日,被告人陳某權、郝某芬被抓獲歸案,後均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權、郝某芬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某權、郝某芬犯詐騙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應予採納。被告人陳某權、郝某芬共同實施詐騙犯罪行為,系共同犯罪,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對被告人陳某權的辯護人提出的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予以採納。被告人陳某權、郝某芬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可酌情從重處罰。
最後法院判決如下:
1、被告人陳某權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1、被告人郝某芬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3、責令被告人陳某權、郝某芬退賠各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提醒:凡是有打著「中國夢」旗號,讓你交錢或者提供身份信息,掃碼支付驗證通道的都是詐騙,一定記住:沒有交錢投資的「中國夢」平臺!凡是打著「中國夢」旗號在微信,QQ裡面宣傳的高回報,低投資的,不是傳銷就是詐騙!
文章來源:利箭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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