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御景華城管理處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又通報兩起新發生的「高空拋物」事件。
通報稱,
7月3日上午10時許,5棟某戶墜落洗衣液等物品,未造成人員傷亡;
7月5日13時許,住戶反映樓上有人高空拋物扔下一張桌子。
事發後,管理處對上述事發樓棟均進行排查,但均無人承認。
另據媒體此前報導,
該小區在6月14日發生一起石塊墜落事件;
6月24日上午又發生一起玻璃渣墜落事件。所幸該兩起事件均未造成人員傷亡。
據澎湃新聞,5日晚,御景華城管理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天確有桌子從高層墜落,目前正在排查中。至於墜落的桌子是否是人為丟下,對方表示不知情。
同日22時許,京基御景華城小區一位陳姓業主稱,自小區發生玻璃窗掉落砸傷男童事件後,其所住的樓棟業主自發安裝了窗戶防墜索。
業主自發安裝窗戶防墜索。受訪者供圖
「出了這麼大的事情,我們也擔心自家窗戶不安全。目前是自己購買窗戶防墜索,請師傅上門安裝,一個窗戶防墜索13元,安裝費20元一個。」陳姓業主說,根據目前其所在樓棟數據統計,共有59戶業主安裝了窗戶防墜索。
6月15日,玻璃窗砸傷男童事件事發後第三天,深圳福田區住建局派出督導小組前往御景華城小區進行檢查,督促物業對小區所有住戶的窗戶、陽臺等進行詳細的排查。另外,區住建局要求全區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確保在接下來的雨季、颱風季消除安全隱患。
7月5日,御景華城管理處官方微信發布一則「管理處和業主代表溝通會議」情況通報稱,御景華城管理處已啟動更換所有樓層公共通道照明燈、制定抓拍小區高空拋物監控的初步方案、專業高空作業公司對小區外牆進行排查等四項工作。
通報還提到,該小區即將開展拆除修復樓層公共通道空鼓、脫落的磁磚、防墜加固樓層公共區域門窗等工作。
此外,針對小區個別樓棟一樓大堂出入口上方沒有雨蓬,可能存在墜物傷人危險的這種情況,御景華城管理處計劃在大堂出入口上方加裝雨蓬。並且將邀請專業公司對一棟大堂幕牆玻璃進行安全排查以及評估風險,以上計劃爭取在明年上半年完成。
高空拋物的新聞屢見不鮮,
而「肇事者」通常難以確定,
那麼,「高空拋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逃得掉法律的制裁嗎?
答案當然是:逃不掉!
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死亡,則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並要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損傷,則依法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來源:北京晚報(ID:wxbjwb)綜合 澎湃新聞(見習記者 廖豔、薛莎莎)、御景華城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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