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2名女子利慾薰心,進行「家庭式」販毒,結果雙雙被判刑!今天,高州法院通報了該起販賣毒品案,一審依法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萬元;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千元。
被告人徐某從2016年10月開始為牟取利益,在其家中以冰毒80元/克、海洛因350元/克的價格從一名女子手中購買毒品,後夥同被告人陳某以高於買入價將毒品賣給吸毒人員。後公安機關依法對被告人徐某的房屋進行搜查時,當場抓獲被告人徐某、陳某以及前來購買毒品人員,並從其身上和房間繳獲疑似毒品等物品及電子秤、鑷子、包裝袋等。經鑑定,扣押的疑似毒品等物品中: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淨重49.33克,含海洛因成分毒品淨重8.84克。被告人陳某截至案發時已經年滿七十八周歲。
高州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陳某無視國家法律,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多次販賣,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應予以刑罰。被告人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屬主犯;被告人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屬從犯,對於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陳某犯罪時已年滿七十五周歲,依法又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徐某、陳某歸案後能坦白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近年來,家庭式販毒已經成為毒品團夥犯罪的另一重要特點。其中,有些人就視毒品為「致富發財」的捷徑,召集鼓動家人、親戚朋友共同販毒。因此,一個人涉毒,往往把家裡人都推向了深淵。本案中,被告人徐某與被告人陳某是婆媳關係,在法院審結的另兩起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徐某的丈夫,被告人陳某的女兒均參與販賣毒品,其家庭四人均走上毒品犯罪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無疑是一個家庭的悲劇。因此,針對當前依然嚴峻複雜的禁毒形勢,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禁毒和政策,對毒品犯罪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嚴懲毒品犯罪分子,淨化社會環境,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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