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南安一名男子建群開設網上賭場,短短11天的時間裡,賭資竟達700餘萬元。目前,該男子已被當地警方刑拘。
當天15時40分,南安市公安局洪瀨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轄區洪瀨一公寓套房內有人開設賭場。接報後,民警經過分析研判,進行縝密偵查布控,成功將嫌疑人許某當場抓獲,並繳獲作案工具電腦2臺,手機4部。
經審訊,許某(1989年生,南安康美鎮人)於2月15日至26日在套房內利用微單機器人智能娛樂系統軟體經營「重慶六合彩」與「澳洲幸運5」等「時時彩」賭盤,並組建QQ賭博群拉攏賭徒進入群內參與「時時彩」賭博,共接受賭徒投注人民幣700餘萬元。
目前,許某因涉嫌開設賭場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本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其他聚眾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