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風高
小樹林
小說裡經常出現的橋段
發生在現實中
然而不一樣的是
男「女」主角竟然都是
——
大老爺們!
……
事發當晚9點多,在良渚派出所詢問室裡,一名涉嫌違法的「美女」小李(化名)身穿一套枚紅色條紋長袖和短褲,齊耳短髮,腳穿黑色皮鞋,化著濃豔的妝,坐在椅子上。初略一看,一般人不知跟前站著的「美女」,竟然是個大男人。
經過蜀黍詢問,小李說幾年前他背井離鄉,隻身一人來到杭州。他買來假髮套、女性衣服和化妝品,裝扮成「失足婦女」攬客賣淫。
小李說,這樣賺錢快。為了不被嫖客發現自己的男人身份,小李每次出門都要化好濃妝,並選擇在夜間燈光昏暗處招攬「生意」。
今年3月,小李在良渚街道某公園內尋找服務對象時被良渚派出所蜀黍查獲過,但因為沒有實施違法行為,民警對其批評教育後將其釋放,告誡他要找份正當工作,不要妄圖通過違法行為賺錢。小李說,那一次可把他嚇壞了,但掙扎了幾個月後,5月24日晚,小李還是重操舊業,在昏暗的燈光下再次尋找「獵物」。令他沒有想到的是,他的舉動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5月24日晚,23歲的「客人」小郭獨自一人騎著電瓶車回家途中,碰到了一位主動搭訕的「美女」,只見「美女」手中晃著手電筒,問他要不要「玩一下」?昏暗的燈光下,小郭看到這個「美女」身材高挑、豐滿,最後商量以60元成交。
隨後,他跟著這名「美女」進入旁邊的樹林裡……
當民警告知小郭這個「美女」的實情後,他呆若木雞,後悔不迭,大呼上當。他怎麼也不相信,剛才和他進行違法交易的,居然是個男人!真是大跌眼鏡!
目前,「客人」小郭已被餘杭公安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美女」小李因涉嫌犯罪已被餘杭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行為及處罰】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蜀黍提醒:
那話怎麼說來著?
有時候你的眼睛也會騙了你!
所以啊,
還是別動歪腦筋!
否則會讓你後悔!
點讚轉起警醒更多人!
(良渚派出所供稿)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辦案調查,一律通過上門或者請當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場所的方式面見當事人,絕不會通過電話或者網絡直接調查處理,更不會要求當事人匯款、轉帳。與此不符的,公民可視為涉嫌詐騙行為,可直接撥打110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