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名李姓男子因為侵佔罪到臺北監獄服刑,不過他進去以後常常遭到「資深」獄友劉兆弘辱罵、毆打,甚至是潑尿羞辱,然而默默隱忍這些折磨3周後,便因為高血壓宿疾而顱內出血,入獄3周就死亡,後經家人申請「國賠」後,今判北監應賠償李家共295萬餘元(新臺幣,下同)定讞。
據判決書,48歲的李男因為侵佔罪被判1年2月定讞,2013年3月底到北監服刑,但因為他有高血壓、左腿靜脈曲張與心血管疾病等宿疾,被送進獄中病舍治療,並從同年4月3日起,與雙膝開刀的38歲劉男成為室友,不料對方因為性侵案與毒品案被判刑12年,早已服刑4年,「老鳥」加上體格魁梧,經常在病舍唯一一位值班管理員忙碌時,遭到辱罵、毆打和潑水潑尿羞辱。
劉男見到李男不擅言詞,又是菜鳥,因此從同月7日起增加毆打次數、各種侮辱騷擾,而另名獄友也裝做沒看到,不敢出聲,就這樣又折磨了對方7天後,導致李男高血壓引發顱內出血,送醫2天宣告不治,又因醫師急救時發現被害人遍體鱗傷,腹部有一處47公分乘以18公分的大範圍皮下出血,北監調閱監視器,才讓惡行曝光。
李母痛心指控,兒子才入監3天,就遭到拳毆、巴掌、踹踢、掐捏及用原子筆突刺等方式凌遲,還不時辱罵、故意碰撞、小便、潑尿、潑水、丟東西及妨礙睡眠等方式欺侮騷擾,最後被痛打到引發高血壓顱內出血致死,「人進去時還好好的,入監10天就死了」,白髮人送黑髮人,情何以堪。劉男到法院審理時,則辯稱是李男衛生習慣差,勸也勸不聽,但自己並沒有「打很大力,不知道會這麼嚴重!」,刑事一審就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8月,目前上訴到高院審理中。
李家後來也提告要求「國賠」400萬元,認為獄方不應安排輕罪的李男與重刑犯同房,違反法令規定,加上劉男服刑期間曾20次違規,多數是欺負獄友的行為,完全是霸凌慣犯,管理員卻沒加倍謹慎,「一名管理員要戒護逾70名收容人」,根本無法有效管理。對此,北監則稱法定戒護人力雖不足,但已每天不定期巡邏查勤,李男選擇隱忍霸凌,未讓管理員及時防範,也有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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