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下午開始,一則「西吉三中女學生在北山被人挖眼睛」的消息和兩段小視頻在微信群開始傳播,一些不明真相的網友紛紛轉發,給一些群眾特別是學生家長造成恐慌。截止本消息發布前,這個版本又多了西吉二中、西吉回中等學校。
微信群消息截圖
傳播的視頻截圖
今日,西吉大城小事微信平臺收到大量網友來信,紛紛詢問事情真相。
西吉大城小事後臺消息截圖
這裡,小編就告訴你真相。
據小編調查,這兩段小視頻反映的內容其實是前幾日發生在同心縣下馬關的一起意外交通事故。
事發現場圖片
2016年12月2日下午4點多,在203省道發生一起車禍。下馬關中學一名初中女生回家時,在下馬關鎮拓家圈村路口剛下車後,轉身繞過載她回家的麵包車,準備過馬路時,一輛越野轎車飛馳而過致女孩受傷嚴重,經搶救無效不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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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而在去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意味著若有人在微信、微博、論壇等社交媒體上造謠傳謠,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被處以3年至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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