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龍、小郭是男女朋友關係,2020年5月初至6月2日,小龍、小郭經預謀,由小郭在家中通過直播平臺進行網絡直播活動。
在直播過程中,小郭宣稱刷價值158元至188元人民幣不等的禮物,便可添加微信好友獲取「福利視頻」
隨後,小郭、小龍利用微信,向微信內的50餘名好友傳播其二人拍攝的淫穢視頻。
經查,小郭、小龍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超過人民幣1萬元,二人製作並向他人傳播的視頻中,有50餘個視頻屬於淫穢物品。
小郭,女,1999年生,四川省宜賓市人。小龍,男,1997年生,浙江省溫州市人。
浙江溫州甌海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小郭、小龍以牟利為目的,結夥利用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終端等,製作、傳播淫穢視頻文件,其行為均已構成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小郭、小龍在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結合具體案情,對其從輕處罰。二辯護人提出與此相關的辯護意見予以採納。
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予以採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小郭犯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二、被告人小龍犯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三、查獲的作案工具手機、IPAD(平板電腦)等物(扣押於公安機關)予以沒收。
來源:宜賓維他命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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