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梅法官被害,中政委、最高法、最高檢同時發聲,對兇手的犯罪行為表示極大憤慨和強烈譴責,對周法官的不幸遇難表示沉痛哀悼。然而,偏偏在這個時候,湖南省《清風》雜誌社的頭條號「清風監察」拋出了這樣一篇文字: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假如這篇文字的炮製者的父母遇到了車禍被撞死,或是其兒子被丟入井裡溺死,又或是其本人竟被天雷劈死,那麼必定要開一個華麗盛大的追悼會。如果在追悼會上,主持人面對死者的親朋好友,振振有詞的講:人活著一定要講良心,否則會不得好死。
這樣說話會挨揍的,而且絕對沒有人同情。
任何事情的發生都不是偶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沒有錯;法官應當嚴格要求自己——也沒有錯;法官應當不忘職責使命——還是沒有錯,但是,「清風監察」先是艾特了「湖南高院一副庭長被人殺害」的連結後,再說出這樣的話,其用意之惡毒,是非常明顯的——那就是推定受害人有罪。
現在意識領域都在打擊高級黑與低級紅,所謂的高級黑和低級紅就是用誇獎的語調去貶損人、事和制度,用批判的語調去肯定不合情、理、法的人、事和制度。打擊高級黑和低級紅的目的就是打擊那顆隱藏在表面之下的險惡用心。
而在法官被殺害的事件中發表法官要如何清廉公正,如何嚴格要求自己才不會被殺害,其表象與高級黑和低級紅有何不同,其言論的背後又隱藏著怎樣的用心?是告訴別人,這個法官之所以被殺害,就是因為這個法官平日裡為非作歹嗎?
作為媒體評論,不去譴責打擊兇手,卻在不幸事件中惡意揣度甚至是主觀臆斷被害法官的操守,發言者,你是什麼德行。
國家公職人員,尤其是政法機關工作人員,如果殉職、遇難,總是有一股洶湧的暗流在引導輿情的走向,在暗示誘導受害者有罪。所謂受害者有罪論,也就是公正世界理論的荒謬與無恥,早已被駁斥得體無完膚,但是在某些人仍然以此蠱惑社會群體。比如某視的白某人曾經感慨:是什麼讓五十多歲的老漢舉起了雙筒獵槍?
在他們看來,法官被殺,那肯定是因為判案不公的結果。所以馬彩雲、傅明生遇害後,法院總要在第一時間公布案情公開裁判文書,用以自證清白。但是,暗流操縱下的輿情,用邪惡的唾液淹沒著一切的同時,還竭力把兇手粉飾成「英雄」。比如這個「清風監察」的頭條公眾號,更是完全無顧公安機關的初步調查,明目張胆的為受害者有罪論撐腰發聲。
這不只是對政法機關的挑戰,更是對國家政權的挑戰。如果視若無睹,任其蔓延,那不只是對逝者亡靈的侮辱與誣衊,不只是對國家法治的踐踏,更是對國家政權根基的毀壞。
按照「清風監察」的邏輯:作為法官對自己嚴格要求,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意外事件。
《中國審判》雜誌報導:周春梅在任職期間所辦案件經評查全部為優秀,無一超審限,無一上訪鬧訪,無一因過錯被發回改判;中紀委網站報導:無論是做紀檢監察幹部還是做法官,周春梅始終保持公道正派,鐵面無私。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副庭長 周春梅
被向某殺害,是因為周春梅拒絕了向某的請託說情的要求。
難道,這不是周春梅對自己的嚴格要求嗎?
「清風監察」陰陽怪氣的煽風點火,其意在何為,已經昭然若揭,如此言論,若不予以嚴厲制裁,我們將無法面對逝者的亡靈,無法面對全國法院的工作者,無法面對全國的政法工作者。
在網上查了一下,這個清風雜誌社,是由中南出版傳媒公司主管,瀟湘晨報主辦的,作為主管部門,中南出版傳媒公司與瀟湘晨報能不能出來走兩步,說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