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每次只借兩三千元現金,然後每借一點再還一點,並叮囑同事不要告訴其他人,後來就以著急用錢為由,堵在同事家門口借刷信用卡,一刷就是兩三萬元……銀川市金鳳區30歲男子翟某入職寧夏一貿易有限公司7個月,用以上手段,先後借走數位同事近16萬元。目前,翟某不知去向,卻坑苦了曾經借錢給他的同事們。
今年2月初的一天早晨,銀川市民沈女士收拾妥當準備到公司上班,突然收到同事翟某發來的微信:「姐姐,我家裡最近出了點事,著急用錢,能不能借給我點錢急用。」沈女士沒有理會。
幾分鐘後,翟某又打電話給她,稱已在她家樓下等著。沈女士以「沒錢」為由拒絕了,翟某又懇求道「姐姐,你的信用卡讓我刷3萬元也可以」。礙於同事情面,儘管兩人並不熟悉,沈女士還是不太情願地把信用卡借給翟某,被刷走3萬元。
3月初,沈女士在家休產假。眼看信用卡還款日期臨近,她便打電話反覆催翟某儘快還錢。起初,翟某還應承著說要還。但後來卻突然說手頭的錢周轉不過來,又開口向沈女士借1萬元。沈女士再次相信了翟某,從微信上轉給他1萬元。此後,儘管沈女士一再催翟某還款,對方卻一直推脫不還。
「為這個事情,我和老公吵了好幾次。」12月17日,沈女士對記者說,她結婚時間不長,孩子出生後家裡開銷特別大,為了不被列為失信人員,每個月她只好選擇最低額度還款。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沈女士是被翟某借錢數額最多的一位,共3.9萬元。和她同一家公司的楊女士前後被翟某借走現金和刷信用卡共3.7萬元,常女士被翟某借刷信用卡3萬元,張先生被借刷信用卡2.8萬元,郭女士被借刷信用卡2萬元,常先生被借走現金2500元。此外,還有幾名同事被分別借走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現金。
楊女士告訴記者,今年清明節的前幾天,翟某突然開口向她借2000元錢。因為數額不大加上又是同事,楊女士便借給了他,之後翟某很快歸還。此後,翟某又前後向她借了3000元和5000元現金,並很快歸還。4月3日,翟某再次開口向楊女士借款1萬元,楊女士又借給了他。當天,翟某來到她家樓下,肯定楊女士再次借錢給他,楊女士便把信用借給他刷了2.7萬元。
沈女士催翟某還款的微信聊天記錄。(當事人提供)
清明節後,同事們發現翟某沒來上班,剛開始打電話還接,發信息也回,到後面人就失聯了。這個時候大家才知道,翟某向很多同事借了錢未歸還,總金額近16萬元。
翟某消失後,借錢給他的同事多次來到其父母家中,希望獲得翟某的一些信息,但其父母態度很冷淡。
常先生告訴記者,翟某曾經跟他數次一塊兒出差,除了花錢大手大腳,沒發現有什麼惡習,但可以肯定他有外債。有同事表示,翟某已經離異,帶著兩個孩子,名下沒有財產,在貿易公司入職前曾開過建築材料公司,後來倒閉,欠了很多外債,已經被列為失信人員,其戶籍所在的金鳳區唐槐園一套房子掛在其家人名下。
4月中旬,受害人到金鳳區北京路派出所報案,民警認為當事人雙方為借貸關係,屬於經濟糾紛未立案。7月份,張先生到金鳳區人民法院起訴翟某,但翟某不應訴也未到庭。「就算贏了官司,翟某無可執行財產,我們被借出去的錢還是打水漂。」張先生說。
針對此事,記者諮詢了寧夏興業律師事務所李善鵬律師。李律師認為,翟某的行為屬於誠信缺失行為,建議受害人到法院起訴,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強制翟某應訴,後期看其是否有可執行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同時也提醒受害人,身邊人借刷信用卡還是要謹慎,一旦發生糾紛很難處理。
來源:新消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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