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車經過照明不好的路段時,開啟遠光燈可以為駕駛人增加視野範圍,增加安全係數;當遇到對向有來車或者前方有車時,應該切換成近光。否則,對方的視野就是這樣:
但還是有部分駕駛人忽視這一點,甚至根本不當回事……
近日,晚18點50分,在張家口市平門大街蘇家橋村路段,一名行人由北向南橫過馬路,由於來往車輛較多,行人停在路中等待。這時,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小轎車疾馳而來,將行人撞出50米遠,行人當場死亡。
「一開始根本就沒看到有人過來.看見的時候人已經到跟前了.」駕駛員反覆強調,自己是因為沒有看見,才誤撞了行人。而讓駕駛人「看不見」的原因就是遠光燈。
2018年10月,在安徽省馬鞍山市印山路春暉家園二期南門路段,一名轎車駕駛員因對向車道遠光燈晃眼,未發現過馬路的行人,引發事故。該起事故中使用遠光燈的駕駛員,交警將依法認定其事故責任。
還有下面這樣,因對向來車開了遠光燈,駕駛員視線受到幹擾,看到行人時已來不及了……
還有被遠光燈晃到看不清路況,撞上隔離帶的↓
濫用遠光燈會使駕駛員「被閃瞎」,對速度、距離、寬度的判斷力下降,因此產生的事故不在少數,也被廣大司機們「深惡痛疾」,甚至有網友將這種現象畫成了漫畫☟☟☟
「濫用遠光燈」的行為真的是千夫所指,一不小心就會成為「殺人」利器……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正確使用遠光燈!
不要讓你的遠光燈傷害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