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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深圳一名女子牽著一個4歲女孩過斑馬線時,抬手示意前方車輛禮讓。但是行駛中的轎車不但沒減速,還將女孩捲入車底碾壓致死。
深圳交警就此事發了一條微博,令人淚目——「這位司機,就問你!你開車的時候,你在看哪裡?斑馬線上毫無減速,就這樣把一個4歲的孩子碾壓致死,你開車的時候到底在看哪裡? 」
戳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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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已經示意
司機沒看見
深圳交警通報稱,2018年12月01日23時12分許,在寶安區新安街道翻身路河東工業路路口發生一起小車與行人碰撞,致一4歲女孩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4歲的陳某由長輩牽著過馬路,這時剛好張某某駕駛粵D6****號小型轎車在寶安區新安街道翻身路由南往北行駛至此。
小轎車左前車頭與陳某身體發生碰撞後,造成陳某倒地並被該車左前輪碾壓,最後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深圳交警通過現場勘查了解,事故現場晚上有路燈照明,該路口為無交通信號燈路口,有標誌、標線、綠化帶及護欄。
警方查看了現場視頻,行人過馬路時對駕駛員張某某作了手勢示意,張某某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況,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 應當避讓 。
怎樣才是正確禮讓行人?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無交通信號或斑馬線
網友評論
xiaozouguangli:行人在斑馬線,車必須讓行!行人沒有任何問題!車全責!
發財鳥888888:我一直都是提醒老婆孩子過馬路人要讓車,過綠燈也要等左邊的車停穩了再過去,萬一司機看不見呢?
偉虹911:司機太粗心了!行人過馬路,不要自以為司機一定看見你了,一旦沒有,就會釀成災禍。
藝遠:不要把自己的生命掌握在別人的手中,雖然司機全責,但行人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慢一點,安全一點。
小小毛毛魚哦:雖然說是車讓人,但車的速度肯定比我快,每次都是等一下,確定車在等我走我才走。
一個逗比的老婆婆:看這個視頻被氣的心疼!!!車都到跟前了!!距離不超過2米!小孩子什麼都不懂,大人呢?知道什麼是安全嗎?旁邊的兩個路人都知道等車過去才走,她帶著一個孩子有一點安全意識嗎!!!!可憐的孩子!!!
唐之韻宋之魂:在譴責司機的時候,對面的車開遠光燈也需要反省!還有這位家長,不要把孩子的生命交給別人來決定!
車讓人,讓出一分安全。
人讓車,讓出一分保障。
大家一定要嚴遵交通法規,
不要讓悲劇重演!
來源:北京青年報(ID:beijingqingnianbao)、
深圳交警權威發布、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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