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區64歲的老人支大爺來到當地一家按摩店按摩,躺在按摩床上時,突發心臟病便暈死了過去,店主曹某過來後,以為支大爺睡著了,過了一會又回來,支大爺面色不對,於是店主便立即報了警,最終由於耽誤了最佳的搶救時間,支大爺最終沒有搶救過來。於是支大爺的家人便將按摩店起訴到了法院。其女兒支女士認為,按摩店應當對支某的死亡承擔主要責任,於是支女士將按摩店老闆曹某、按摩店出租方以及按摩店所有人告上法庭,索賠114000多元,經法院審理,由店老闆曹某向支女士等人支付60464元。
網友評論:這樣的判決結果明顯有失公允。按摩店的人員根本就不具有判斷支大爺(顧客)是否具有,或者處於危險性之中。而且整個社會,具有這樣能力的人,都是少數。所以,即使錯過最佳救治時間,責任仍然不在按摩店頭上。就是及時救治,結果仍然不能保證病人能夠救活。所以,按摩店只能象徵性的承擔一點點人道主義賠償。兩萬元符合當前的國民財富水平。疫情期間,應該減少一點,一萬元足夠!六萬的確有點過分了!
網友評論:沒多大用,就是按摩店老闆把所有已知風險都告之被按摩者,並籤了免責聲明,出了事也一樣找你,現實社會就是這樣,出了什麼事首先甩鍋,二是會哭的孩子有奶吃。
網友評論:總體贊同!試想,如果當事人是在店鋪百米之外突然發作,隨後猝死,店家該沒有任何責任了吧!如果店家當時隨即報警,即使老人猝死,也得給店家一個見義勇為的表彰鼓勵吧!所以,連帶責任的確定確認,一定不能偏於牽強乃至出於同情死者而「傷損」無辜者。
網友評論:我們上了點兒年紀、尤其是基礎病比較嚴重的,最好少在家裡呆著,儘量去超市、銀行、飯館、機動車道啥的地方去跑,實在沒地方去就蹭免費公交,這樣不注意死了能給孩子們再多留下點兒!
網友評論:有的人之前好好的,天明發現死在自家的床上了,有人走著走著身子一歪躺在路上死了,浴池裡、飯店裡、公交車上都發生過死人的事,而且都是發生在身邊的事。
您的鼓勵,我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