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多月之前,我到會了他的婚禮,我的身份是伴娘。非常古怪,那一天,我的心情並不是多麼沮喪,反而興奮不已,由於看到新娘子很漂亮,看到他笑得很高興。所以,相信我對他的愛是至高無上、毫無雜質的那種,假如我愛的人能美好,我就稱心如意。
婚禮上出了一點小插曲,都怪我,我上臺給新娘送花的時分一不小心踩到了她的裙裾,她腳一移,一塊白紗撕裂了一大塊,我的臉通紅,他對我怒目而視,莫非他認為我是故意的?我至於這樣嗎?我心裡冤枉不已。感謝爽朗心愛的新娘,她急速安慰我說沒事,用手將那段紗一挽,一向提到腰間,竟然扎出個飄飄欲飛的蝴蝶結來。他的眼裡滿是讚賞,抱住她用力一吻,站在臺上的我不知所措,像個做錯事的孩子相同,在那片震耳欲聾的掌聲中,我仿佛聽到自己的心在一小塊一小塊裂開的聲音,清晰不已。
我永遠是他的傾聽者
我當然做不到,所以看到高高大大、一臉沉靜的Tommy時,我天經地義地像株菟絲草相同依附上他這棵松樹。Tommy幾乎幫我做完了一切該做的事,幫我鋪床,掛帳篷,我看著他用大拇指將圖釘一粒粒按進床框時,忍不住笑了,我問他:「你是吃什麼長大的?」他一臉嚴肅地回答:「菠菜」.他也知道大力水手是吃菠菜長大的,我對他的好感又增加一分。他忙得不亦樂乎,我卻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他問我:「你是不是該自己去打兩瓶開水呢?」他為我指明開水房的方向後,我只拿了一個開水瓶出門,拿兩瓶多重啊,還不如走兩趟呢!成果我空手而回,我的開水瓶在水房裡摔成了碎片。Tommy聽我描繪完整個過程後開始微笑,我說,我仍是做對了一件事,幸虧只拿了一個開水瓶出去。他哈哈大笑。從此,在大學的四年裡,用他的話說,我是在一向纏著他。
Tommy一身傲骨,儘管叔叔嬸嬸待他不錯,他卻總有仰人鼻息的壓抑。所以,他一向非常自覺,學習成績永遠保持優異,家裡的事總是搶著做。高中那年,他找到份夜間工作,拿著高壓水龍頭和清洗劑為人洗車,清晨出動,天亮時收工,收入竟然頗豐。由於有這個便利條件,他把叔叔的車打理得光可鑑人,也會把勞動所得一大部分都交到嬸嬸手裡,說:「您自己去買些衣服吧,我又不會挑。」所以,叔叔一家是極疼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