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永嘉一位父親期望為兒子謀取一個正當工作,13年間,被騙子洪某陸續騙走181萬元。近日,永嘉縣檢察院以詐騙罪對洪某提起公訴。
謊稱自己是北京人
可以幫忙介紹工作
洪某是樂清人,59歲,無業。2002年,洪某在一次上海飯局上,通過朋友認識了60多歲的老吳。老吳是生意人,家境殷實,不過,老吳有一個兒子,工作普通,望子成龍的他希望能給兒子換一個好工作。飯桌上,老吳給人的感覺非常憨厚老實,他說的這些話讓在場的洪某記在了心裡。於是,洪某謊稱是北京人,在北京生活,平時經常和領導打交道,可以介紹老吳的兒子去北京建設部五公司開車,工作兩三年可以直接轉正到行政部門。
老吳一聽,主動要了洪某的聯繫方式。兩人寒暄了幾句後,洪某稱自己現在手頭上有些緊,需要5000元現金周轉。老吳二話沒說,從包裡掏出了5000元給了洪某,為了贏取老吳的信任,洪某還打了張欠條給老吳。
幾次聯絡後,洪某成功贏得了老吳的信任。幾天後,老吳接到了洪某的電話,洪某稱,自己正和北京的領導在一起吃飯,有希望給老吳的兒子介紹工作。接著,洪某稱自己需要請客送禮疏通關係,需要錢。老吳一聽,連連稱,只要工作能落實,錢不是問題。於是,洪某把自己的銀行卡帳號發到了老吳的手機,老吳當場匯了1萬元給洪某。
一次成功後,洪某愈發大膽起來,之後陸續要求老吳給付幾千到幾萬不等的資金,最多的一次匯了4萬元。每次,洪某都稱孩子的工作快落實好了,但是需要再送點禮,老實的老吳卻從來沒有懷疑過。
但是幾年過去了,老吳兒子的工作卻一直沒有著落。
去年8月還給騙子匯錢
年均匯出13.9萬元
2007年,洪某再次聯繫老吳,說是可以合夥承接奧運會運動帽業務、編制外工作服業務等事項,但是也需要請客送禮疏通關係。洪某說,這是難得的機會,但是自己手頭緊,想要老吳跟自己一起合作。為了騙取合作,洪某說:「這次項目是領導介紹給我的,生意談成後,你兒子的工作基本也就談妥了。」一聽到兒子的工作會有著落了,老吳立馬答應了洪某,每個月定期給洪某匯幾千至幾萬不等的錢。
但是直至奧運會結束,這事還是沒有任何進展。
其實,老吳初識洪某的那段時間裡,老吳家人就在極力勸阻他不要輕信對方,但是老吳堅信對方是自己的老友介紹的,應該靠譜,瞞著家人一直與其保持聯繫。直到去年8月,老吳的兒子小吳突然發現父親仍在匯錢給洪某,而且已經有些年頭,小吳心裡有些懷疑,便找人查了洪某的銀行信息,沒想到一查,發現洪某不是北京人,而是溫州樂清人。小吳覺得父親肯定是被騙了,立即報了警。
直到警方查實後,老吳這才相信自己遇到了騙子,追悔莫及。13年間,老吳年均匯出13.9萬元,總金額高達181萬元。
181萬元揮霍一空
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聽聞洪某在外詐騙,洪某的女兒覺得不意外,她說其父一直租住在溫州,從她記事起,父親從未正經工作過,一直靠母親養家,連奶奶留下的老房子也被他揮霍賣掉了。他總是找各種理由向親戚朋友騙錢,被抓之前,他仍說要請領導吃飯向她借錢,但是她根本不信。雖然對被害人感到愧疚,但是洪某的女兒表示,她和弟弟都在替別人打工,根本沒有能力償還這筆巨款。
洪某被抓捕歸案後,交代稱,老吳給自己的錢都已經花完,都是用於請客吃飯。經辦檢察官認為,洪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181.07萬元,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觸犯刑法,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危急一刻,這母子倆的選擇讓很多人汗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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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青年時報)
主 編丨凌陳 編 輯丨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