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華,男,42歲,2015年年底轉業至嶽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副主任科員。他是一名軍人,自轉業工作以來,他一直堅持高標準,高效率,從沒有遲到早退、脫崗漏崗,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以對人民生命和財產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忠實的履行一個人民交警的職責。
2017年10月5日晚,正值他值班,突然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打破原有的寂靜,接到110指令稱:在嶽西縣城東汙水處理廠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傷。警情就是命令,他帶上值班人員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到達現場之後,他發現事故中的傷者傷勢嚴重,隨時可能有生命危險,並且肇事者有酒後駕車的嫌疑。他認識到了這起事故的嚴重性,在值班人員的協同下,他對現場做了細緻勘查、大量走訪,並及時將肇事者帶會中隊接受進一步調查。
在第二天凌晨,吳志華接到醫院通知,傷者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於是他連夜對肇事者進行詢問,及時固定相關證據材料。另一方面,他及時與受害方家屬聯繫,安撫受害者家屬,防止事態擴大。時間在不知不覺中流逝,這時天已經亮了,吳志華也顧不上休息又趕往事故發生地去進行走訪取證。在整個事故的處理中,他始終親力親為,公平、公正執法,事故最終得到了公正處理,不僅使受害方得到了補償和心理上的安慰,也讓肇事者心服口服。
吳志華自工作以來先後被評為「先進工作個人」, 2017年7月21日因處理事故及時公正,被贈與 「秉公執法辦事,竭誠公正為民」的錦旗。
吳志華,同事親切的稱呼他為「營長」,從軍人到警察,「既然選擇了做警察,就要做個好警察,當兵不怕死,做警察不怕苦!」這是他經常提起的座右銘。吳志華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這一路走來,他始終堅持不忘「為人民服務」的初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職盡責,彰顯著一名軍人警察的本色。
來源:掌上嶽西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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