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開車門、下車
看似平常的動作
稍有疏忽可能會引發致命事故!
2021年1月5日下午3點15分左右,許某駕駛計程車送乘客李某前往長沙市八醫院。
到達目的地後,就在乘客開門下車的瞬間,彭某(化名)駕駛的電動車從計程車後方經過,正好與車門邊緣發生碰撞,彭某隨即被撞倒在地。
幸好事發時電動車駕駛員彭某的車速較慢,且按照要求佩戴了頭盔,因此只是受些許輕微擦傷。
「根據調查發現,事發時,計程車司機沒有對乘客進行提醒,而且他停車也不符合規範。」芙蓉交警大隊122中隊指導員周金廣介紹,根據監控畫面顯示,當時計程車並未按照規定停靠在指定的位置,且計程車駕駛員未盡提醒義務,計程車駕駛員許某承擔全部責任。
其實,近年來
類似「開門殺」的事故並不少見!
「開門殺」,即下車時沒有觀察清楚車後方的情況,就貿然打開車門下車。如果這時有電動車或自行車剛好在車後方行駛並且距離比較近,就會導致騎車人一下反應不及時撞到車門上。
這類事故發生地一般在道路上,騎車人摔倒後前後車輛若沒有及時剎車,就會造成嚴重的二次傷害。
駕駛人要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停車時要距離路牙20~30釐米,除了駕駛人外,乘車人儘量從右側下車。
駕駛人開車門時用離車門較遠的手開門(左駕用右手開車門,右駕左手開),這種方法被稱為「荷式開門」。
駕駛人應提前提醒乘車人,特別是後排乘客,看清四周車輛情況,確認安全後才可開門下車。無特殊情況,不建議後排乘客從左側車門下車。
駕駛非機動車路過停在路邊的車輛時,減速慢行,特別是剛停下來的車輛和打的雙閃燈的車輛,保持與車輛的橫向距離,防範車門突然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