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隆天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洪燕律師、李陽先生受邀參加臺灣專利師公會的聯誼茶會活動。茶會由臺灣專利公會常務理事廖鉦達先生主持,理事長吳冠賜先生、副理事長林發立先生親臨現場。
吳冠賜理事長致開場辭,特意對隆天的到來表示了歡迎和感謝,並展望了大陸和臺灣之間智慧財產權交流合作的美好未來。在吳理事長致辭之後,隆天合伙人洪燕律師就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臺的有關專利侵權審判的司法解釋做了主題演講。
洪燕律師從對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指導思想的解讀,重點介紹了該司法解釋的主要內容和總體框架。
一、立法背景
1、司法解釋一運行多年
2、司法環境發展變化:案件增長、問題趨深、技術複雜、價值提升
3、司法體制改革:專業法院的設立
4、全民創新、大眾創業
二、立法目的
為確保專利法的正確實施,統一和細化專利侵權裁判標準,及時回應科技創新對專利審判的新期待,經過:
1、2011年底起調研
2、2014年初起立項
3、2016年3月22日發布
4、2016年4月1日起實施
三、指導思想
1、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專利權司法保護力度:
質量總體水平較低、運用能力不足、公共服務能力不足、侵權行為時有發生:周期長、舉證難、賠償額低
2、堅持折中解釋原則,強化權利要求的公示和劃界作用
3、堅持利益平衡原則,理清專利權與其他民事權力的法律邊界,防止專利權不合理地擴展擠佔再創新空間,損害公共利益
四、主要內容
1、 共31條
2、 主要問題:
權利要求解釋、間接侵權、標準實施抗辯、合法來源抗辯、停止侵權行為、賠償額計算、專利無效對侵權訴訟的影響等。
五、總體框架
1、確權程序與侵權程序的配合:1~3、29~30
2、專利權保護範圍確定:4~13
3、外觀設計侵權認定:14~17
4、臨時保護期保護:18
5、侵權行為認定:19~21(間接侵權)
6、侵權抗辯:22~24
7、侵權責任承擔:24~28
8、舉證責任移轉:27
9、法律適用:31
六十名臺灣同仁參加了此次茶會活動,會場氛圍熱烈,與會者不僅就司法解釋的問題展開了積極的討論,而且就臺灣同仁關注的中國大陸智慧財產權現狀及臺灣同仁在大陸如何進行執業等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了交流。
新聞撰稿:李陽、趙海鵬
責任編輯:高律
攝影: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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