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不正當請託與收受財物法》,又名《金英蘭法》!是從今天,28日開始實施的。由前國民權益委員長金英蘭2012年8月16日首次預告立法。
那這究竟是個什麼東東呢?
和在韓國生活的中國人有神馬關係膩?
先看看這個法的內容和適用機構:
根據《金英蘭法》,公職者、媒體人、教師等不能收取有職務相關性的人的財務和不當請求,更不允許收取無職務相關性的人1次超過100萬韓元、每年超過300萬的財物。
被列為禁止收受的財物包括:
錢、物品、商品券、不動產等一切財產性利益;食物、酒類、高爾夫等接待、款待或者提供交通、住宿等便利;財務免除、工作、賦予權力等有形和無形的經濟利益。「不當請求」的行為列舉了14種範疇的請求。
適用《金英蘭法》的機構共有40919處:
包括中央、地方行政機關,公職相關團體,公共機關,各級學校,媒體等。據推算,直接適用該法令的對象超過400萬名。和這些人交際、接觸的人也是《金英蘭法》適用對象!(其實這相當於全國民都包括在內,也包括外國人,在韓國賄賂教授、長官等等,都有可能犯法!)
那說到外國人,
在韓國生活的小夥伴們都知道,
在學校裡,家長準備好吃的帶到學校;
在公司裡的定期會餐或者招待;
還有大四的學生為了實習,
有些課只交個報告或者參加考試
(小編當年也有一門教養課是這樣的!)~
以後這些之前習以為常的事情,
都通通不行啦!違法!違法!違法!
另外,
跟留學生說一句:
以前什麼給教授送禮啊~
買禮物啊~
招待教授啊~
掛科找關係啊~
試圖行賄啊~~
等等等~~~
這些現在都要
SAY NO~
輕點得瑟哈,
小心犯法!!
這個法估計要改變韓國人的生活,
除此之外,
也會觸動有些領域的利益,
比如送禮沒那麼猖狂了,
人參之類的禮盒沒人買了吧?那人參老農就要起來示威了~~~
(發現沒?示威的都是為自己利益考慮的,有幾個真是考慮大局的!哼~)
另外,
我說老闆啊~
咱們公司新年和中秋的禮盒和獎金,
該送還是得送哈!!
這個不能耽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