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明文明掃墓嚴防山火的一封公開信》
家長朋友:
清明將至,我市將迎來掃墓祭祖的高峰期。進山入林上墳掃墓祭祖人員數量陡增,燃香點燭、燒紙錢、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增加。然而,由於部分人不注意防範,這些傳統祭祀方式已演變成森林火災的最大隱患,清明時節成為我市森林火災高發期,每年清明我市因掃墓祭祖燒紙錢、燃香燭、放爆竹等用火不慎引發的森林火災就佔到了全年總數60%以上,導致我市森林資源遭受較大損失,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為切實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保護綠水青山,建設生態河源,特致信全市廣大家長朋友:文明掃墓、綠色祭祀、嚴防山火、保護森林,攜手度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清明節。
一、謹記森林防火區和特別防護期。全市林地和距離林地邊緣不少於30米範圍為森林防火區。我市實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為森林防火特別防護期。在森林防火特別防護期和森林防火區內,未經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用實際行動倡導文明環保祭祖。請不要攜帶紙錢、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我市各林區主要路口均設立臨時檢查站,對紙錢、煙花爆竹進行收繳,請廣大家長予以支持配合。
三、切勿觸碰法律底線。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在森林防火區內,禁止上墳燒紙錢、燒香點燭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違反上述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引起森林火災的,對個人並處兩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請監護好、教育好小孩和痴、聾、憨、啞、精神病人,嚴防失火燒山,發現森林火情請立即報警(森林火警電話:12119)。
四、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要以身作則、做好表率。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要做「告別陋習,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帶頭人,影響和帶動身邊群眾自覺以文明安全形式進行祭掃。
五、倡導以網絡祭祀、鮮花祭掃、踏青遙祭、植樹緬懷等方式;進行祭祀掃墓時,最好不要抽菸、更不能亂丟菸頭,如果一定要燒紙,要到指定區域,避免引發森林火災;停車時,不要佔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教育小孩不要攜帶火種進入山林、不野外玩火、不亂伐林木,自覺帶走垃圾,愛護森林環境。
請「像呵護我們的眼睛一樣呵護森林」。讓我們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講文明、樹新風,用文明祭祀的實際行動,傳承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倡導更多的人參與到文明祭祖的行列中來,為建設「生態河源」儘自己的一份力!
河源高級中學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