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則嫌鄰居唱歌太難聽打人新聞引發關注
難道唱歌難聽也有錯?
5月8日,貴州貴陽,
潘女士在自家服裝店唱歌時,
被鄰居衝進屋毆打一番,導致顱腦損傷。
被打的潘女士經營一家服裝店,
當時她在店內唱歌,自稱聲音也不大,
隔壁鄰居基本都不知道她在唱歌。
然而,
女鄰居周女士聽到歌聲後,
衝進潘女士的屋內毆打了她一番,
導致其顱腦損傷。
據了解,
被打的潘女士和打人的周女士均是服裝店老闆,
有競爭關係。
當日潘女士賣出一件衣服後,
就開心的唱起了《甜蜜蜜》。
打人的周女士稱,
潘女士唱歌太難聽,
「別人唱歌要錢,她唱歌要命。
目前案件進展:
據朝陽派出所辦案民警邢警官介紹,5月8日下午約2點,接到報警後民警趕到現場,打人女子已將門面關閉並逃離,現場殘留血跡,傷者頭部面部均不同程度受傷。
「我被兩次打倒在地,」被打女子稱,當天自己在店中閒著無事便跟著手機裡的音樂唱歌,不料隔壁一服裝店女老闆因嫌自己唱歌難聽,雙方發生口角,對方甚至手持鐵鉤衝進服裝店將自己打傷。
(被打傷的潘女士當時鼻子流血。)
民警介紹,當事雙方的兩家門面均位於貴陽市達高橋下,且僅一牆之隔。被打的唱歌女潘某某,今年35歲,打人者周某某,今年25歲。由於當時周某某逃離現場,民警先讓傷者潘某某到醫院進行治療。事發第三天,民警獲得重要線索:周某某已打開門面經營,民警及時趕到將其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
監控鎖定被打細節打人者承認打了人
16日晚,根據民警調取的監控畫面顯示:周某某手持鐵鉤進入潘某某的服裝店,臨近潘女士的收銀臺時,先是對著潘某打了一巴掌,潘某某被打倒在地,隨後又被周某某推倒在收銀臺後繼續毆打。
調查中,周某某對打人一事供認不諱。她向民警交代:事發當天因潘某某唱歌太大聲,特別吵人,自己便前往制止。隨後雙方發生糾紛,繼而將潘某某打傷。
周某某認為,當天潘某某之所以唱歌是因為嫉妒自己門面的生意較好,高聲唱歌純屬「故意作為」。
打人者只願賠治療費
民警在此事調解過程中,潘某某提供了1000餘元的醫療費票據,並稱自己因此造成其他損失,共向周某某賠償6000元。但周某某對此並不接受,只願意賠償1000多元醫療費。雙方均不讓步,經民警經多次調解未果。
目前,潘某某提出傷情鑑定,並表示等傷情鑑定後,希望警方根據結果依法處理。
警方表示,如果潘女士的鑑定結果達到輕傷,這起治安案件將上升為刑事案件,周某某將面臨刑事拘留的處罰,至於潘女士提出的索賠,可自訴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這到底是有多難聽啊?
讓人聽了衝動到動手打人?!
如果因別人唱歌難聽就可以動手打人,
那KTV早就血流成河了吧。
不管怎麼說,打人就是不對的!
實在不想聽,就善意的溝通一下嘛!
亦或自己也唱唄!
鬧成這樣何必呢!
來源:成都商報、貴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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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策劃:柳報傳媒·微報(lzweibao)
整理:吉吉
值班:吉吉
責任審核:計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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