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陽光工程
1040陽光工程, 這個「全國連鎖」的傳銷組織,從2007年開始,在南寧、武漢、合肥、貴陽等地就開展傳銷活動,甚至還建了官方網站。他們「忽悠」的核心理念就是發展下線,剛加入的成員需要繳納69800元「會費」,之後就要不斷地發展「業務員」,只要「業務員」業績優良,就能「空手套白狼」,最終賺到1040萬元,所謂「1040陽光工程」也因此得名。
該傳銷組織在經營過程中無營業執照,無經營場所和商品,以所謂的投資作為商品進行純資本運作,對外謊稱「1040陽光工程,」鼓吹是國家秘密發展的工程,所投入資金用於發展國家高鐵、地鐵、飛機場,然而就是這麼顯而易見的謊言,不少人卻是深信不疑。
說起陳志願,他可是傳銷領域「老江湖」。2007年5月,陳志願經人介紹在廣西南寧加入一名為「資本運作」又稱「連鎖經營」的傳銷組織。組織規定所有參加者交3800元作為加盟費,隨後每份以3300元計,最多一人可出資69800元購買21股;加入者每人最多可發展3名下線,通過其傘下人員不斷發展人頭提高業績,以此獲利並得到晉升,級別不同其獲利額度也不同。
陳志願自加入這一傳銷組織後,以「資本運作」為名,於2007年11月和2008年先後發展了陳志敏、莫大剛等人。通過組織其傘下人員直接或間接的發展與「複製」,陳志願、陳志敏在2008年5月已成為老總,二人領導的傳銷組織迅速發展壯大,至2009年2月前後陳志敏已是獨立體系負責人。後二人為逃避廣西打擊傳銷活動的勢頭,於2009年春夏,帶領其傳銷體系陸續遷至合肥,在多處居民小區,繼續從事傳銷活動,其規模從數百人增至近4000人,層級多達25層。
2011年1月11日,陳志願、陳志敏及其體系內主要成員19人,在合肥某酒店召開會議時,被公安機關一舉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