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通冒充江門公安民警的詐騙電話
竟然打給了江門公安的警花小姐姐
當天,江門公安的警花小姐姐
接到了一通來電顯示「馬來西亞」的電話
對方一開口便自稱是
「江門市公安局文件處理科的劉警官」
通話時「劉警官」說會對話全程錄音,電話這頭的警花小姐姐表示「好巧呀」……
來聽聽對話錄音
一開始,「劉警官」告訴警花小姐姐
其涉及刑事案件,需要協助調查
立即來公安局……
口氣威嚴,語音深厚
不容質疑,不給辯駁
……
聽起來有模有樣
實際錯漏百出!
協查公文準確稱協查函
由司法機關根據調查需要
向其他單位發函請其協助調查
根本不可能發文給個人
接到這樣的電話後
不少人往往會感到焦急且害怕
此時對方會透露給你「案情」
告訴你涉嫌參與違法犯罪
要求你保持電話暢通
進而實施電話詐騙
但其實,公安機關調查案件
對涉案對象一般是直接來人調查
不會打電話與涉案對象談及涉案問題
最後,「劉警官」還說
會將警花小姐姐送到北京市公安局
但時間到了下午兩點
卻再沒有等到「劉警官」的電話
……
雖然整個通話過程中
對方既沒有提到財,也沒提到物
甚至沒有提及把錢轉入安全帳戶
但是,這確確實實是電話詐騙
而且是升級版的
「冒充公檢法詐騙2.0」
很多網友好奇
騙子只是讓協助調查
領取材料之類的
能騙什麼東西呢?
錢!
第一類,放棄騙。按要求到達指定公安局取材料的,說明身正不怕影子歪,而且可能和真警察會過面了,沒有繼續行騙的必要。
第二類,繼續騙。不方便去公安局領取材料的,或者不敢去公安局領取材料的,不敢協助調查的,那麼騙子將繼續拋出他們的行騙套路。
不法分子冒充「警官」「檢察官」「法官」等公職人員,通過電話、簡訊、微信等方式告訴被害人涉嫌重大案件,甚至製作所謂「逮捕證」「通緝令」「傳票」進一步對被害人迷惑和恐嚇,然後打著幫助被害人洗脫罪名的幌子,要求被害人將資金轉入「安全帳戶」配合調查,或者繳納各種自證清白的「保證金」,並要求被害人不得告訴任何人,包括配偶、子女和警察。
(一)騙取被害人信任
詐騙分子通過準確報出被害人個人信息,並使用改號軟體將來電顯示改為公檢法機關電話後聯繫被害人,也時也會出示假的工作證,讓被害人確信騙子是公檢法工作人員。
(二)威懾、恐嚇被害人
詐騙分子通常以被害人涉嫌違法犯罪為由,恐嚇被害人,為了增強恐嚇效應,還會通過不斷轉接電話,冒充公檢法等各個機關工作人員輪番上陣,讓被害人登錄指定網站查看虛假通緝令、逮捕證等法律文書。
(三)要求被害人轉帳
當被害人開始急於自證「清白」後,詐騙分子會要求被害人將自己的資產轉入所謂「安全帳戶」,達到騙取被害人金錢的目的。
這種詐騙雖然加了前戲
但還是原來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套路還是原來的套路
毫無新意
畢竟騙子的最終目的
還是為了你口袋裡的錢
但是仍然有群眾上當受騙
1.公安機關不會通過打電話的方式辦案;
2.公安機關絕對不會通過電話,或是發幾張傳真材料,就讓你轉帳;
3.公安機關不會通過微信、QQ等方式向當事人發送警察證、拘留證、逮捕證等材料的照片;
4.個人信息要保護好,特別是銀行卡號、密碼、簡訊驗證碼、U盾信息等千萬不要透露給陌生人,也不要在不明網站留下個人信息;
5.涉及公安機關電話要求處置帳戶財物的,可隨時撥打110核實情況。
大家要謹記
警察辦案一律面對面
警察辦案一律面對面
警察辦案一律面對面
否則
絕對是妥妥的騙子
來源 | 江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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