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繼續關注石家莊晉州市管洽村,兩歲半女童妮妮的故事,為了讓妮妮的生活能夠安定下來,記者和親屬們沒有間斷的尋找妮妮爸爸和媽媽的消息。
回顧:石家莊晉州市管洽村,有一個兩歲半女童妮妮,妮妮不到一周歲父母就相繼離開了家,留下她與爺爺相依為命,爺爺年過古稀患有腦萎縮,生活無法自理,為了照顧兩人生活 ,妮妮的姑奶奶趙貞芬隔天來照顧他們。3月26日電視播出後了妮妮和爺爺的情況後,27日妮妮的父親趙朋就回家了,在記者與趙朋的溝通中,他表示之所以這麼長時間沒有照顧女兒和父親,是源於沒有時間和壓力大,最終趙朋親口承諾,今後他在家附近找個工作,盡到照顧女兒和父親責任,不會再走。然而趙朋在家一個月時間就再次失蹤,妮妮和爺爺的生活又一次陷入了困境。
妮妮的大姑奶奶趙路芬告訴記者,她翻箱倒櫃找到了妮妮的出生醫院記錄,上面記錄妮妮的母親叫陳春妙,同時還有一個聯繫電話,關註記者嘗試撥打這個電話,但已經是空號。
按照信息來看,陳春妙是1989年生人,通過記錄上的信息,趙路芬還打聽到妮妮母親可能是石家莊晉州市桃源鎮桃園村人,記者隨即趕往桃園村,可村民卻表示不認識這個人。最終記者通過村主任查詢了戶籍信息,才找到了妮妮母親陳春妙的信息。
戶籍信息顯示,陳春妙小時候被生父過繼給了大伯,大伯去世後,陳春妙又回到了親生父母身邊,隨後記者找到了陳春妙的父親。
(妮妮的姥爺)
陳春妙的父親告訴關註記者,陳春妙之前有過一段婚姻,四五年前,女婿出事沒了蹤影,陳春妙也離家出走了,這讓他們一家人傷透了心,從此就斷了聯繫,關於陳春妙三年前又和趙朋在一起,還生下妮妮的事兒,他毫不知情,更不願意撫養妮妮。
妮妮的姥爺堅決不同意撫養妮妮,妮妮的父親趙朋和母親陳春妙又下落不明,妮妮未來該何去何從?如果趙朋一直不出現,他又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隨後記者找到了律師諮詢。
律師:趙朋目前沒有履行贍養老人和孩子的責任,當地村委會或民政部門有權要求他回家履行責任和義務。結合本案趙朋的行為已經造成遺棄,有關部門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趙朋的監護權指定給他人。同時趙朋應支付老人的贍養費和孩子的撫養費。
贍養老人撫養孩子本應是趙朋以及陳春妙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如果拒不履行自己的責任,涉嫌構成遺棄罪,於情於法,你們都應該儘早的出現,同時希望當地的民政部門能夠儘快的給老人和孩子一個臨時的求助,保障他們的最基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