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橫縣的黃女士在東莞打工時認識了廣東男子朱某,「結婚」後黃女士發現,結婚證竟然是假的,於是報警。朱某還因投資問題,被疑詐騙…
2月5日,黃女士向記者介紹,2020年4月,26歲的她未婚先孕,朱某和她去橫縣民政局登記結婚,由於疫情期間需要預約,朱某預約後稱,一個人進去交資料即可。
黃女士表示,登記後兩人在橫縣舉行了婚禮,朱某以買房為由,用偽造的房產證欺騙她父母刷了銀行卡、信用卡,用她的手機借了網貸。
▲黃女士稱這是朱某辦理的假結婚證。受訪者供圖
因感覺自己的結婚證和別人的不一樣,黃女士去民政局查了發現是假的,於是報了警。
據黃女士和一些投資人介紹,朱某婚後以開辦外賣駐點、婚紗店為由,吸引周邊親戚朋友入股投資,但只給了一個月的分紅,便以虧損為由,不分紅也不退還資金。
2020年10月13日,有投資人報警,派出所立案處理。
10月15日,朱某因涉嫌偽造、變造、買賣證件罪被刑拘。10月29日,橫縣公安局以情況危害不大,撤銷此案。
2020年12月4日,橫縣公安局對朱某取保候審。
2月6日,朱某回應稱,他沒有詐騙,只是投資失敗,正在想辦法退錢給投資人。對於黃女士及投資人所說的金額問題,朱某表示要用證據說話。
至於他和黃女士的假結婚證問題,他表示是隱私,他在認識黃女士之前,沒有老婆孩子。